红楼探佚:柳湘莲惧何祸,为何远行
(2009-08-22 13: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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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探佚:柳湘莲所惧何祸(丁维忠)
柳湘莲所"惧"何"祸"
第47回:"呆霸王调情遭苦打,冷郎君惧祸走他乡"(据杨光汉先生文:或作"畏罪走他乡")。要解开柳湘莲"作强梁"之谜,关键在如何理解此回回目上下两句的因果关系,而钥匙即在"惧祸"("畏罪")二字!
(一)薛蟠挨打与湘莲"远行"
柳湘莲究竟因"惧"什么"祸"(或"畏"什么"罪")而要远走他乡?一般很容易认为是他打了薛蟠。从回目上看也好像先是"呆霸王"遭了"苦打",然后"冷郎君"因"惧"此"祸"而要"走他乡"。但细观本回正文,其实是湘莲意欲"走他乡"在先,薛蟠"遭苦打"在后,两者并不构成因果关系。这里包括两个关键:第一个关键:湘莲打薛蟠,一是因为后者"虽有伤痕,并未伤筋动骨",二是由于薛蟠理亏,所以根本算不上什么"祸"或"罪"。
首先,薛蟠之妹--知情达理、有头脑心算的宝钗并不认为这是什么"祸"或"罪"。她对薛姨妈说:"这不是什么大事(!)","不过"是"酒后反脸常情"(她为此事定了性),"多挨几下子打,也是有的";"况且咱们家的(薛蟠)无法无天,也是人所共知的"(倒是哥哥的不是),"今儿偶然吃了次亏"(仅此而已);解决的办法至多是由贾珍们做"东道",让湘莲"赔不是认罪(认错)";若是"当件大事告诉众人","兴师动众",倒是"倚着亲戚之势欺压常人"(反成了欺压湘莲)。甚至,宝钗认为薛蟠应该挨打受受教训:"这才好呢,他又不怕妈,又不听人劝,一天纵似一天,吃过两三个亏(还须挨两三次打),他倒罢了。"
其次,贾府的大小爷们,也不认为湘莲闯了什么"祸",犯了什么"罪",连做"东道"让他认错都未提起:贾蓉只一味拿薛蟠玩笑开心,说他"天天调情""调到苇子坑里来了","碰到龙犄角上了";贾珍也只觉得可笑有趣:"他(薛蟠)须得吃个亏(挨一次打)才好。"
又次,连薛姨妈头脑冷静之后,也承认湘莲打儿子不算什么"祸"或"罪"。她对宝钗说:"我的儿,到底是你想的到,我一时气糊涂了。"承认自己"糊涂",也就承认了"寻拿柳湘莲"没有道理。她反而"禁住小厮们"不要去"打官司",对薛蟠"只说柳湘莲一时酒后放肆,如今酒醒,后悔不及,惧罪逃走了"。这不过是做母亲的为了安慰在炕上胡骂胡折腾的儿子,编出来哄骗的话,用王伯沆的话说:"薛姨妈托言湘莲酒醒后悔,已惧罪逃走,便是病人要吃肉却不与吃之状",哄他说那块"肉"被猫叼走了。因此切切注意:这"惧罪逃走了"一句,纯是借托哄骗之辞,决不是"畏罪走他乡"的应题点睛之笔!
最后,就连薛蟠本人也并非真的认为湘莲打他是"罪"是"祸"。他"痛骂柳湘莲,又命小厮们去拆他的房子,打死他,和他打官司",这显然不过是混人说混话,窝里硬,胡乱发泄呆性霸气而已。其实他是自感又羞又理亏的:"羞的"恨不得钻"地缝儿","百般央告不要告诉人",臊的"推病不见"贾珍,"愧见亲友",只"想着要躲个一年半载",末了到底跟张德辉到外面"躲躲羞去"了。为什么这个"呆霸王"嘴硬心虚,如此英雄气短呢?因为他理亏,他央求湘莲说:"你是个正经人,我错了",他"后悔自己不该误认了人"。把人家堂堂正正的"正经人"当作"风月子弟"(男妓!)来"调情",这到。也不在理,宝钗等人之所以如此一致地并不责怪湘莲,反而认为薛蟠该"吃个亏"受教训,正是基于这一点。
总之,湘莲打薛蟠,小事一桩,一段喜剧性小插曲,根本谈不上"祸"或"罪",决不是冷郎君"走他乡"的真正原因。
第二个关键:就时间而论,湘莲决计"走他乡"在前,薛蟠"调情遭苦打"在后,后者不可能成为前者的原因。再看本回正文:
起先,因薛蟠对湘莲"犯了旧病"(龙阳之兴),湘莲心中不快,确实向赖尚荣表示:"意欲走开完事。"但这个"走开""走他乡",而仅仅"回避他(薛蟠)为是",免得生事。然而赖尚荣遵宝玉嘱咐,说"宝二爷还有话说",让湘莲"别走",他也就没有走(更谈不上"走他乡")。
接着,宝玉与湘莲的一段私下对话,才触着"走他乡"的正题:
湘莲道:"眼前我还要出门去走走,外头逛个三年五载再回来。"(一开头即点出要"走他乡"!)
宝玉忙问道:"这是为何?"
湘莲冷笑道:"你不知道我的心事,等到跟前你自然知道。我如今要别过了。"(他要"走走"是因一桩"心事",并未提及薛蟠,此时亦尚未"苦打呆霸王"!)
宝玉道:"好容易会着,晚上同散岂不好?"
湘莲道:"你那令姨表兄还是那样,再坐着未免有事,不如我回避了倒好。"(这才提到薛蟠,仅仅"回避"一下≠"出门走走"或"走他乡"!)
宝玉想了一想,道:"既是这样,倒是回避他为是。只是你要果真远行,必须先告诉我一声,千万别悄悄的去了。"说着便滴下泪来。("回避""远行"!或"走他乡")
湘莲道:"自然要辞的。你只别和别人说就是。"说着便起身要走:"你们进去,不必送我。"(这"要走"一"回避""远行","远行"还要另作"辞"别!)这段对话是在打薛蟠之前。这里须得十分细心地区分开两种"走":一种是"出门"到"外头"去"逛个三年五载"的"远行"即"走他乡",一种是为"回避"薛蟠纠缠而临时"走开"。前者的原因("为何"和什么"心事"),湘莲对宝玉都没有明说;而后者的原因他是明说了的(就是因"令姨表兄"胡缠)。对于前者,宝玉是依依不舍又无可奈何;而对后者,宝玉是明确同意的("倒是回避他为是")。前者的行期,湘莲并未明告,所以宝玉要求他务必"先告诉我一声,千万别悄悄的去了";后者的"走开",湘莲是业已明告了东道主赖尚荣和宝玉的。前者的"远行",湘莲答应宝玉将要专门再作"辞"行(只是后来夹人了打薛蟠事件,来不及"辞"了);而后者的"走开",湘莲说"回避了倒好"即是告辞。前者的"远行",湘莲是不许宝玉"和别人说的";而后者的"回避",湘莲没有也不可能保密,他一离席不返大家便知道,赖尚荣就第一个已经知道,只是他留住湘莲"死也不放"......
如此种种,怎么能把柳湘莲因某种"心事"而要"悄悄的"秘密"远行",跟他为摆脱薛蟠纠缠而"回避走开",两者囫囵不分、混为一谈呢?作者故意用"错综法"交织在一起写的这两种"走",其实还是泾渭分明的。薛蟠的胡缠,确实起到了促使湘莲更快地"走开"的作用,但决不是后者要"出门远行"的原因。要知道,当时湘莲尚未"苦打"呆霸王,甚至一直在努力避免"生事"之时,他已经决定要"出门远行"了,后来发生的"苦打",怎么可能成为此前决定的"远行"的原因?
孰料事情的发展出乎湘莲意外,当他想走未走,薛蟠就乱嚷着"小柳儿"送上门来了,于是湘莲恨的只好临时设了"一计",骗他到城外打了他一顿才走。这样也就造成了好像是他打了薛蟠才远"走他乡"的误解,或他因"惹"了这个"祸"才"逃走"了的传闻(事后薛姨妈、尤二姐、贾琏等人就如此误会的,因为他们都不知道湘莲私下里与宝玉说的那段"心事"、要"远行"的话)。
(二)湘莲"远行"与"惧祸"
细观正文,湘莲告诉宝玉说要"远行",才是他要"走他乡"的正题,而这原因,是自有别种真正的"祸"在的。再看那段对话:
(1)湘莲这次"出门去走走",是到"外头逛个三年五载"的"远行"。从"三年五载"的时间之长,可以推知其"走走"的空间之远之广。到这样广远的"外头"--外乡--"他乡"去"走走",这不是远"走他乡"又是什么?
(2)湘莲这次"远行"--"走他乡",行期十分秘密,只能告诉宝玉一人。决不能"和别人说",让"别人"知道。这实在确是一次"悄悄的"走,说得难听一点,不如说是溜或逃,否则行踪何至如此诡秘?而这样"悄悄"地溜或逃,不正托出了一个"惧"字吗?因为:
(3)湘莲这次"远行"--"走他乡"的原因更为秘密;甚至连宝玉都不能告诉。但从他说的"你不知道我的心事",我们恰恰可以得知:这必定是一起使"不拘细事"、"无所不为"的柳湘莲都为之"心事"重重,必须"蛸悄"地远走的严重事件!又,从他的"冷笑",结合他"素性爽侠"、"无所不为"的性格行为,同样说明他必定是干一件比"苦打呆霸王"厉害得多、真正"冷面冷心"、"无情无义"(毫不留情)、干系重大的事(甚至杀了人也不是不可能的)。这样,他也就闯下了真正的大"祸"或"罪"愆,亦即触犯了当时的刑律,使他不能不"惧",只好"悄悄"地远走他乡,以为避"祸"或逃"罪",所谓"三十六计,走为上"也!
--细细推敲起来,湘莲与宝玉的那段短短对话,切不可草草翻过,"冷郎君惧祸走他乡"这一回目,其真正应题诸要点全在这段对话之中。只不过这"祸"与"走"极其秘密,因此作者也用了与之相应的极其隐晦的曲笔来写它,形式与内容统一,才显出加倍的秘密。究其实,"冷郎君"之"冷",他所"惧"之"祸"或"罪","走他乡"之故,实际全都隐含在这段对话之中,诚如脂评所说,其"包藏含蓄文字之中莫能量也。"
(三)湘莲"远行"的原因:"祸"之探析
这里有一个至关重要的要点,须得深一步探讨。在上述湘莲所闯之"祸"当中,除了有可能关涉人命官司(杀人),是否还牵涉到钱财问题呢?答案应当更为肯定。如果说对于杀人,作者几乎无甚透露,我们更多地只能从"心事"、"冷笑"等字里行间加以推测;而对于钱财问题,作者倒是多少作了些透露的(尽管依然隐晦婉曲),使我们有可能进行大致的探析。
作者通过湘莲自白告诉我们:湘莲一向"一贫如洗,家里是没的积聚,纵有几个钱来,随手就光的"。这是作者特意所作的关于此人经济状况的衬垫。但是耐人寻味的是,恰在湘莲决计"远行"之时,他却突然有了一大笔钱!
(1)湘莲出门去"逛个三年五载"的"远行",是需要有一大笔盘缠的,作者给了个比照:薛蟠到外头"逛一年",要化"八百一千银子";湘莲固然不能与之相比,但"逛"的时间却长得多,开销也决不会小。况且既是"悄悄的"秘密远行,想靠沿途"串戏"、"耍枪舞剑"地卖艺挣钱是不可能的了,必须事先带足一笔相当数目的"远行"费用。而湘莲平时又"没的积聚",那么他的这一大笔盘缠,是从哪里来的呢?
(2)湘莲"远行"之前,他叫人把秦钟的坟墓修筑一新,又"打点下上坟的花销"。这实际上也是要化一大笔钱的,作者也给了个比照:这笔钱,就连"床底下堆着那么些"钱、抽屉的小簸箩里常"放着几块银子"、每月又有十两"月银"的贵公子贾宝玉都拿不出来,必须向家长现要才行(他说家里"虽然有钱,又不由我使"),足见其数目不小。但"一贫如洗"的湘莲手头却一时比贵公子阔绰起来,不仅有足够的钱去修坟,还"留下这一分"作上坟花销之用。那么这一大笔钱又是从哪里来的呢?(湘莲与秦钟在书中其实并无任何交往的记录,作者这样写,除了表现湘莲重义爽侠的性格,主要是否正为暗示他有了钱这一点?)
(3)对于这笔钱的来路,作者照例写得秘而不宣,却为读者提供了一条至关重要的"探案"线索,即:湘莲除非突然得了一笔"外财",否则单靠常规所挣的"几个钱"、或亲友资助、或"串戏"之类,决不可能有那么大的进账。他确实喜欢"赌博",这在当时虽也要"枷号两月",但其实法治松弛、聚赌成风(如倪二、贾珍父子等便是),因而由此赢来的"外财"是构不成"祸"的。若偷窃,湘莲又不屑为。
然则惟一与"惧祸"、"畏罪"相关联的外财,只能是"强劫"了!这里,作者是否恰正在暗示我们:湘莲在惩治仇怨的同时,的确劫掠了数目可观的一笔钱财?而"强劫",又恰正是构成"强梁"--强盗的法定罪状。
《大清律例·强盗·据会云》:"强劫":"人多有凶器,无分人家、道路,夺人财物,或见人财在前,却先打倒而后劫财者,强盗也。"《集注》把"强盗之罪"分为四等,第一等就是"但得财:不分首从,皆斩"。
如此重大的"祸"或"罪",湘莲焉能不"惧"?他也不能不"走"!据此,作者与脂评之所以把"柳湘莲一干人"谓之"作强梁",看来他与同伙"强劫"了一笔钱财这一点是肯定无疑的了;或者说湘莲之所以必须"走他乡"之因,他的所"惧"之"祸",正是因为他"强劫"了一笔钱财,构成了"强盗罪"!所以我们说:这第47回的"惧祸"一节,乃是解开他"作强梁"之谜的钥匙所在!(此后直到他悔婚、"出家",再无"作强梁"的时机和可能!)
所谓"训有方",是因为"柳湘莲原是世家子弟",他早年是受过诗礼之家的正统规训的。谁知他"读书不成","父母早丧",走上了背悖"家训"的道路,"无所不为",直至"日后作强梁"。这个"日后",并不是指前零。回以后的后部佚稿,而是相对于父母"训有方"而言,是"言父母死后之日",这一点脂评已批注得十分明白。
当然,从书中所写湘莲重义任侠、刚毅正直、嫉恶如仇的秉性品格看,他的劫财甚或杀人,大抵不外是劫富济贫、除暴安良一类,倒是他的叛逆性格的强烈表现。但在封建统治者眼里,按当时王法律之,其行为又不可能不被看作是"强梁"(作者也正是从这个角度用这个词的),因此他也只有"惧祸走他乡"或"畏罪走他乡"一条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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