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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有点空闲,开始看约翰.麦克菲的《写作这门手艺》。
看书我首先是看文笔,所以开始的时候我很担心自己是否读得下去,因为书名看着挺枯燥的。
那为什么还要买呢?回答是,出于好奇。
我的概念里,写作是需要天赋的,而手艺却是可以传承的。作者把写作比作手艺,我很好奇他是怎么授业的。
看下来很过瘾。
是讲非虚构写作的,知识量很大,但也不是那种看了就可以让你得其门而入的东西。毕竟,写作最终还是需要天赋的。但书真的很好看,作者用一支生花妙笔,举重若轻,把乏味生硬的题目,写得温情而生动,甚至写到让人目眩神迷。名副其实的大师之作。
并且它好像不是在讲述如何写作,而是在讲你是怎样成为你的。“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不要相信记忆力。甚至,不要以为自己能在傍晚时分,逐字回忆起别人在白天跟你说过的话。”这不仅适用于写作者的采访笔录,也适用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
另外,这两天在看美剧《24小时》第九季,非常的揪心。打算看完了要返回看第一季到第八季。同时再看的还有《柏林.亚历山大广场》。与之相反,实在太难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