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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酒驾莫成了一场运动

(2009-09-22 08: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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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整治酒驾莫成了一场运动

文/也曾是个兵

 

 新华网北京9月17日报道,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已经取得显著成果。来自公安部交管局的数据显示,在过去一个月中,全国因酒后驾驶引发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7.5%、36.2%和31.0%。

 面对这些可喜的数字,笔者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因为这是血肉横飞的生命换来的,这是领导们高度重视得来的,这是广大干警加班加点争取来的,这是执法部门“零容忍”、“四个一律”等手段高压出来的,这是一场“战役”取得马路暂时平静的战果。

 自打人间天堂的杭州几近变成人间地狱的时候,酒驾便成了人们关注的一个特有词汇。说关注是因为“酒驾”的背后是喝高了的司机和血淋淋的肉体,以及针对酒后驾驶警方采取的严厉措施。说特有是因为第一次高调唱响了关爱行人生命,而不是研讨再如何挤占行人那条窄得不能再窄的生路。面对前所未有的马路上的轰轰烈烈,面对三项指标均超过30%的数字,笔者不禁想到,这莫非是一场运动?

 国人搞运动的经验之丰富,笔者不用多说,仅以马路上开展的运动而言,也是非常之多。如整治超载超速车辆、查处机动车强行闯红灯,及至今天整治酒驾等等。在无数的整治背后都一有段非常无奈的故事,那就是出事了,而且是出大事了,再不解决有些人头上的乌纱就难保了。否则就不可能引起某些领导的重视,就不可能大张旗鼓地搞运动,你说怪不怪。

 运动之所以相信甚至迷信搞运动,那是因为确实行之有效。今天一搞酒驾就下降了30%以上,可见是灵得很。但如果不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不进行常态化管理,那明天的酒驾又会有多少呢?运动说到底是积重难返,是政治手段,是集中整治,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是法规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落实。同时,运动也是有后遗症,止一时而不能管长久,顾一处而不能管其它。在风大浪急时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风平浪静之后一切又反弹回了原样。执法人员在整治的时候,双眼就死盯着酒驾,于其它违规违法则就不顾或放松要求了,这样的例子非常多。

 从理论上说,法律法规保护弱势。在实践中看,行政手段偏袒强势。有门有路有官有位有钱的人,总是在法律缝隙中能寻求到行政行为的偏袒。以行政手段代替法规制度,法律威慑作用由此大大降低,这是十分悲哀的一件事。马路上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司机不怕红灯怕警察。人们只害怕执法者,而不畏惧法律,这大概就是典型的人治化社会之一斑。以笔者来看,如果不在法律层面采取严厉的措施,严惩酒后驾车上路的司机,限制执法者自由裁量权,查处酒驾定然免不了成为一场运动,而且还是实打实的运动,非常好看的运动。不信,就等着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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