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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清辉医生被砍医患关系健康杂谈 |
分类: 医者心(杏林漫话) |
⊙赖清辉
2013年1月19日凌晨,内蒙古包头市包钢医院120接诊医生朱玉飞(女)在上门营救病人时,被病人的丈夫杀害。据公安部门调查发现,此案件系一起犯罪嫌疑人因夫妻矛盾延伸激化,伤害妻子又迁怒行凶杀害医务人员的偶发性个案,与医患纠纷无关,遇害医生朱玉飞被网友称为史上“最冤医生”!
都说我们这个国家是个法治、和谐的国家,生活在这样的一个国度里,感觉人的安全至少应该是可以得到保障的,但是万万没有想到,医生竟然会在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频频被骂被打被砍被杀,而且这一现象是出现在卫生部、公安部等多部委出台多项确保医务人员工作安全,民警进驻医院维护治安,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等措施之后有愈演愈烈之势,暴力血腥程度也越来越严重。难道真得要医生戴头盔、穿铠甲、围铁脖、配电棍、拿手枪上班吗?难道医院120医生出诊真的需要警察来保驾护航吗?
频繁发生的伤医事件,说明我国医生已经经常成为令人惊悚暴力的受害者,医院也早已经成为了血腥暴力的战场。还有,在我国,医生已成为一种高危职业。对此,不禁感慨,医生们就该被打吗?哪条哪章法律规定医务人员有义务被患者及家属打骂?社会正义怎能容如此相欺?医生也是人,也有自己的情感,自己的家庭,每逢节假轮休日,有多少医务人员放弃了原本可以休闲放假的机会,积极投入到治病救人中去?面对高强度高风险的工作,医生们不仅夜以继日不辞辛劳,还无怨无悔,可换来的却是患者及其家属的不理解、仇视、冷眼、辱骂、拳头和刀棍……社会咋能如此?咋能动不动就殴打医务人员?把医生全打伤砍光了,看谁来给大家治病!
社会对于医生乃至整个医疗界的态度又如何呢?大家好好地想一想,看一看,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是不是反复多次恶意抨击、构陷抹黑医务人员,动不动就拿红包、回扣、对患者不负责任、误诊漏诊、服务态度等等说事,不断煽风点火,挑拨医患关系,加剧社会仇医心理,甚至“制造”医疗事故。有些名人更是随之起舞不亦说乎地人云也云,以博眼球!患者是人,医生也是人!可社会、媒体、公知、患者及其家属对医务人员的态度却大都是抱着非善意的目光来看待,虽然在“非典”时期把医务人员捧上了天,可“非典”过后,他们又对医务人员虎视眈眈,盯着医生的一举一动,不断提出质疑,甚至挑三拣四,尤如鸡蛋里挑骨头。
为此,医生们忙完了本职工作还不算,还要时时刻刻顾及社会媒体的舆论和患者、家属的无理取闹,背负着许多莫须有的沉重压力!诸如患者及家属无端谩骂医务人员、干扰医院的正常秩序,甚至于拳打脚踢刀棍相见的早就屡见不鲜,问之为何?则曰:“医生失职!”医生被砍后,面露笑容鼓掌者甚众,问之则曰:“活该!”真是这样吗?稍有些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医务工作者都是有定期考核制度的,不会都那么不负责任。舆论的导向很关键,若都哄批医务工作者失职,那么无疑是极其武断,极不明智的,更有违媒体道德,而所造成的后果却是医生见到患者就怕!怕什么?怕的是患者的无理取闹!
医学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取决于医生的实践和临床判断,也和患者的个体相关,这就是为什么面对同样疾病,医生的判断会有不同的原因。可现在的状况是,患者根本不相信医生,从进入医院的那一刻起,就感到我只是一个被动消费者;医生同样也不信任患者,总觉得你就是要告我的那个刁民。这种医患互相提防的状况对医患双方没有任何好处,甚至因此让医生产生不想沟通、拒收病人、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问题,让最终受到损害的还是病人。大家要知道,正常的医疗秩序需要医患双方及全社会共同努力,一起去维护。
“医闹”频发,从某种角度讲是医闹“管用”,能达到目的,所以存在。这也说明,医疗纠纷中的患者权益保障机制出了问题。医患关系的恶化,医疗纠纷的发生是社会及心理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实践证明,不少医患冲突是医患双方对医疗行为所具有的不同意识角色,导致对相同问题不同的理解归因所引起的。由于医患双方专业知识背景差异及各自权益的不同,面对同一个有争议的诊疗结果,就存在归因的认识性与动机性偏差。对医方从专业标准角度归因为正常的诊疗结果,患者却可能归因为医方诊疗的失误或事故,片面地追究医方责任。与此同时,双方表现在社会层面的一致偏差,如患者对现代诊疗结果的过度期望,也是产生医疗纠纷的常见原因。但是,在医闹面前,医生也是弱势群体,对于医闹问题我国急需立法解决。
近年来,医患关系明显有日趋紧张,医患矛盾有明显激化之势。患者及其家属因医疗纠纷前往医院寻衅滋事者明显增多,有的甚至威胁医生,冲砸医院,由此引发的恶性事件更是层出不穷。虽然全国范围内医疗纠纷数量明显在上升,但是医疗事故并没按比例在上升,这反映出医疗技术问题不是医患纠纷主要原因,而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一些医患纠纷纯粹是因为患者无理取闹、不懂医引起的,他们的目的往往就只是冲着高额的赔偿金。而且,客观上讲,许多医疗体制弊端与医生无关,只因为医生直面接触患者,所以成了“替罪羊”。所以,医患矛盾要真正解决,减少医疗纠纷,除医患双方相互尊重外,还要靠完善的医疗体制,运用法律法规去保障、约束和规范医患双方的行为。
所以,我们医务人员平时一定要具备强烈的法律思维和意识,拿起法律武器来切实保护我们的合法权利,不能被他人任意打骂,更不能被打骂了之后还要忍气吞声,不敢讲、不敢报警、不敢跟施暴者对薄公堂,法律是保护双方的,不然它就不叫法律,法律就是要体现公平正义原则,法律不光只保护患者一家,也是保护我们医务人员的。要知道,打人的人不会因你不要他赔钱而可怜你,说你好,相反只会更助长了他的嚣张气焰;要知道,纠纷面前不相信眼泪,只相信公平正义的法律!
此外,还要知道,我国各级法律历来都有相关的条文来压制打人的行为,如《刑法》中的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如《民法》中的侵权民事行为中的侵害人身权;如公安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等等。
所以,我们医务人员一旦遇到了被殴打的情况,第一时间应立即报警,依法维权,让警方来作笔录、调查取证、做好下一步的工作,要不然事后再找证人、再验伤就错过了大好的维权时机,到时法律也无能为力了,更不能因为有医疗纠纷而忍气吞声,那是无知和不懂法的表现,要知道打人和医疗纠纷这是两种法律关系,患者及家属无权因医疗纠纷而为所欲为,有纠纷不是打人的理由,法律更没有赐予打人者施暴的权力,最后我们也呼吁我们医务人员可以成立自己的维权组织,一旦出现病方打骂我们医务人员的恶性事件时立即介入,以更好地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
其次,医生在行医的过程中要懂得“自救”。是的,久久流传“有时,会治愈;常常,是帮助;总是,去安慰。”的话,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行医人。可回过头来看看今天的医生,也许大部分人只记得了“治愈”而忘记了“帮助”和“安慰”;认为只要治疗做好了,一切就OK。结果,医学虽然是越来越进步了,可有些医生却越来越冷漠了。要知道,作为病人,其心理是格外脆弱和敏感的,我们医生的一个手势、一个微笑、一声问候,都可能对病人产生很大暗示作用。但是,真正善于换位思考,善于给予病人帮助和安慰的医生又占几何呢?要知道如今许多医患矛盾被激发,正是因为我们医生的不善于沟通、不屑于沟通引起的。所以,我们医生一定要做一名善于沟通的好医生,做一名把医患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中“暖医生”,要积极主动地去改善医患关系,努力与病患和谐相处。
最后,在我们今天,面对错综复杂的医疗环境、深不可测的医患关系、虚无缥缈的医改之时,我们依旧不得不问:当社会安全底线遭受挑战的警笛被我们医生用血肉之躯拉响之时,现在是否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