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距离快评1217
(2014-12-17 20:14:04)1、司法拍卖“拍”来的烦恼:
镇江市民周先生去年6月份参加了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的司法拍卖,成功拍下了一套比市场价便宜了近10万元的房产,今年1月,周先生办好了这套房子的产权证明。可准备入住时却发现,房子里还住着魏某。魏某表示,原房主的儿子郑某欠他38万元的债务,2009年郑某同意他住进这套房子。郑某至今也没有还钱,而且这套房子被拍卖的时候,魏某也不知情,所以坚决不会搬走。周先生说,问法院如何把里面的人清理出来,主审法官说通过诉讼的方法可以清理,可转眼一年多过去了,至今无法解决。
无奈之下,周先生再次找到京口区人民法院,希望法院帮他收回这套房子。可法院表示,在房屋拍卖当初就已经明确告诉周先生,这套房子已经两次流拍,就是因为这套房子里面住了人,价格才会这么便宜。在这件事上,法院只管拍卖,不管清场。
今年10月,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裁决:京口区人民法院所谓“不负责清场”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成交后,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应当于裁定送达后15日内,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京口区人民法院应当强制执行。但这个裁决出台一个多月后,京口区人民法院还是没有执行。目前,周先生得到法院方面的口头答复是,要等到2015年再考虑这个案件的强制执行。
大林快评: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只管拍卖不管清场,感觉这房子是法院的一个烫手山芋,急着甩出去,没想周先生接住就倒了霉,除了难受还真没辄。周先生不知情确实疏于了解,可谁会怀疑法院做事呢?拍卖标的物却无法交付,违约还强词夺理,这可是人民法院呀,请问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你觉得这么做和我们依法治国的理念合拍么?
2、玄武大道改造:公路入校园 师生有话说
12月15号,南京规划部门就《南京市玄武大道(新庄高架—绕城公路段)两侧城市设计》进行公示,随着3号线新庄站点的逐步完工,未来,进出南京东大门的快速路玄武大道,要“升级”为大气宜人的绿色长廊。
设计方案提到,规划新增两条城市道路,穿越南京林业大学,向北与玄武大道相接,向南与板仓街相连。西侧那条通往玄武大道的道路,是南林大目前的校内主路,连接南林大最大的教学楼、图书馆。对此同学们也表示担心和反对。
南京市规划局回复,此次公示就是要搜集和整理各方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发表看法,大家可在南京市规划局官网、规划建设展览馆填写意见征询表,也可以将意见发到邮箱(njghjxcc@163.com)。最终方案确定前还将依照规定,再次进行公示。
大林快评:大学校园内部该不该“我家大门常打开”,这得问法律,但这么一个把小伙伴都能惊呆了的方案确实少见,校园不是设计师的实验室,可以天马行空。当然出台一个符合所有人认可的方案并不容易,但尊重大学的话语权、“安静权”,我看很有必要。
3、长江大桥下临时建筑怎成了工艺品仓库:
有市民反映:大桥西侧观江大堤上,一排蓝色彩钢顶棚的临时建筑,大煞风景。长江大桥下也藏着违建房?
接到举报后,南京宝塔桥城管执法中队队员来到南京长江大桥公园内,对这排来历不明的建筑进行调查取证。南京桥工段回应,这几间房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是大桥维修的临时工房。在现场,南京桥工段相关部门无法向城管队员出具这处建筑的合法规划手续。
南京宝塔桥城管执法队员表示,这处不明来历的建筑调查权,应该属于长江河道管理处,目前河道管理处也已经向南京桥工段下发了调查通知单,要求对方出具合法规划审批手续,如果没有合法手续则将按照违建处置。
大林快评:恕我孤陋寡闻,合法建筑几十年下来还顶着彩钢瓦的真不多见。判断是不是违建当然要看证据,但也得看常识。这么多年没发现这个神秘而奇葩的建筑,执法者恐怕都把时间用在等人家拿证据了,真贴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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