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距离快评1015
(2014-10-15 20: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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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1、再干200天,公共交通更优化
南京目前正在开展“再干200天”的环境综合整治,南京市交通运输局今天宣布,今年南京公交都市年度计划任务已经基本完成,截止到今天,已经新投放了2390辆公交车,车容车况得到了巨大的提升,车身也是这次环境整治的重点,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陈雷表示:有明确的要求,新买的公交车,一年内不允许做广告,让公交车清清爽爽地在路上跑。同时物价部门对出租车公司收取的所谓份子钱,进行了调查审计,根据审计的结果,会共同配合物价局来研究,对出租车承包金结构,标准来进行优化调整,出租车司机的份子钱有望减少。
2、紧邻高架 200户居民“夜不能寐”
南京江宁水岸明珠小区有200多名业主联名反映:他们那儿每天二十四小时,承受着双龙大道高架传来的噪音污染,居民说,双龙大道作为江宁城区的快速通道,每天都有上万辆车经过,7楼的一名老人,因为受不了噪音危害,甚至住进了医院,而现在,这名老人为了能睡个好觉,不得不每天睡在储藏间。
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明确规定,在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噪声不得超过60分贝,夜间噪声则不能超过50分贝,而记者采集到的噪音数据都在70分贝以,已经大大超过了控制线。对此,江宁区交通局工作人员表示,接到居民投诉后,他们也实地探访过。除了水岸明珠小区之外,沿线还有不少居民也反应过噪音问题,他们也打过报告给区政府。隔音措施已经拟好了,因为工程量大,区政府将联合环保、住建、交通、公安等多个部门对方案进行研究和部署,尽快解决噪音扰民问题。
大林快评:关于交通噪音污染,我查了一些资料:《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商品房,应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也有要求,要对噪声源做调查测定,对建筑物的防噪间距、朝向、布置等作综合考虑。《住宅设计规范》还规定,应将商品房的卧室、起居室(厅)布置在背向噪声源的一侧。
如果商品房建设过程中,这些规定开发商都做到了,那么问题的解决只有依赖职能部门了。因为城市的规划布局是在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之下,噪音既不是开发商制造,也不是他能决定的。
不过这条新闻我觉得给消费者提了个醒,高架桥、机场、火车站这些地方附近的楼盘,你选择的时候就要有所考虑,真要买那里的房子,在跟开发商签商品房购销合同的时候,最好就在合同里边,对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的责任承担和赔偿有明确约定,这也能避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