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警察老有误抓?
(2013-12-23 15:42:48)央视面对面栏目报道:11月19日,刘丽回耒阳老家,给孩子奶奶祝寿。没想到11月24日,正在高铁耒阳西站买票的时候,突然被警方带走。在湖南被拘12天后,又转至青海接受调查。而事件的原因据警方称,是刘丽涉嫌去年在青海盗窃,“因怀孕”被取保候审,之后一直未到案,然后就进行了网上通缉。刘丽丈夫说,妻子从未去过青海,而且儿子已经5岁了,怎么可能在青海盗窃呢?之后得到证实,去年7月,刘丽在浏阳丢失了身份证,虽然补办了身份证件,不过当时没有挂失,身份被冒用,警方抓错了人。
原来又是个误会!很多时候如果你对一件事里面的误会,了解的越多,震撼也越大。刘丽从在火车站被警方带走到临时拘押再被带到青海,这里的误会其实是不需要十几天的时间才能澄清的,被拘押期间刘丽就一直要求警方审理,但因为“程序”的原因,12天之后青海警方才来到刘丽的拘押地。如果这时候能有核对,误会也澄清了,但遗憾的是,警察竟然没带任何资料,又直接把人带到了青海。刘丽自己说噩梦不堪回首:那些天听得最多的就是‘程序’,这两个字在她心中的含义已经变了。这两个字带有刚性含义的字眼,我想在刘丽看来,可能更多是无奈和绝望,是个能随时拿来用的工具了。
因为警方网上发布的在逃追捕信息有误,导致了刘丽这次心惊肉跳的经历。没做违法乱纪的事,无辜受到牢狱之灾。本该在第一次误抓就得到澄清,却被辗转押送,希望和绝望不断交替,分明是办案人员缺少了基本的责任心!这十几天的日子对一个平民老百姓来说终生难忘,其中的精神伤害,名誉损害,不知道涉事警察能不能体会,假如被误抓的人是你自己或者是你的兄弟姐妹呢?
其实连警察自己有时候也不能保证不被错抓。今年六月份,河南省商丘市一名女警赴郑州探望女儿,半夜在女儿公寓中,母女俩竟被郑州民警上门当作卖淫女“误抓”。在现场,面对都能当自己妈的这位53岁的老警察,一个所谓的实习民警一句话不说,直接一拳就打到了脸上,到派出所后,女警察说自己有心脏病,但民警笑说没事,严重了拉医院,死了公安局负责。
类似的荒诞剧并不少见。今年八月份西昌一位市民李勇(化名)上街买东西,突然就被便衣民警给抓了,先往厕所里拖要求验尿,后又被戴上手铐带到公安局,直到中午发现没问题才让其离开。原因竟然是因为长得瘦,被民警当成吸毒的误抓了。
去年被媒体广泛报道的海南省女大学生陈尾姑的事,不少人应该还记得。陈尾姑被认定为多年前一宗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2011年间被福州警方抓获,被羁押近10个月的看守所。直到盗窃案的嫌疑人陈宝女主动自首后,陈尾姑才得以释放。
类似的例子其实还能举出很多。警察本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伸张正义的,如果错抓、粗暴执法的现象不断,怎么样让人感叹这些真的都是误会?恐怕这养的荒诞会让不少人对自己所处的法治环境心怀恐惧,因为那就像是权力的无所顾虑!如果公权力可以随心所欲,每个公民的权利又要怎样保障呢?
我们社会不能缺少警察,警察也应该雷厉风行。他们的工作辛苦而且危险,本该得到更多人理解尊重的职业,为什么很多时候吃力不讨好、时常受到质疑?我看怕是得多问问自己,警察与公民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态度和方式搞清楚了么?
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维护者,首先自己就应当知法、守法!警察的权力如果不受控制,比罪犯带来的恐怖更可怕!每一次执法必须要本着对法律的最大敬畏和对群众的负责任态度,严格法律程序,做到文明理性!更多时候,对咱们每个普通百姓来说,大家感受到的法律不在法官的嘴里,而是在警察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