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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休假制度实施一年,劳动仲裁部门表示零投诉

(2009-01-19 14:44:17)
标签:

杂谈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9-01-12 15:42:23

        12号多家媒体报道了一则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的记者调查:我们知道去年初,国务院颁布实施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如今一年过去了,有多少劳动者正常享受了自己年休假的权益?

  记者采访了一些政府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的人力经理及部分员工。真正落实带薪年假的,局限于一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一半以上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大都没有落实上述规定。尤其是经营性企业的员工,大多没有休假。他们不休假的原因多种多样。在新街口某大厦做外贸工作的张小姐说,上半年工作较忙,大家都没提出休假。下半年受金融风暴影响,公司业务缩减为保住饭碗,谁也不敢贸然提出休假。一些生产型行业更加辛苦,在大厂区从事塑料瓶生产的某企业负责人表示,厂里员工挣的都是绩效工资,多生产多拿钱。如果休假肯定拿不到钱。“活还干不过来,怎么可能想到休假呢?”

  那按照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但是,在记者随机调查的十几家各级各类单位中,没有一家单位将3倍的工资报酬支付给未休年假者。

可记者采访一些区劳动仲裁部门时,对方均表示:至今尚无一起因休年假而产生的劳动纠纷,众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矛盾纠纷还主要停留在维权、拖欠工资等方面。“我们也说不上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大林评论:

带薪年休假从08年初开始实施,客观地讲这项制度的颁布实施,它的确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表现,制度制订者的初衷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应得权力,现在这项曾经让人充满了期待的制度在大家的关注中走过了一年,其实出现这样的调查结果一点不让人奇怪。

《南京晨报》曾经有一篇报道:“6成南京男性为工作“牺牲”了健康”,我也在节目中对这个做过评论。大部分人在为了生活或者叫生存而艰辛。社会就业压力大,竞争激烈,不少人只能主动或被动放弃休假权。因为和休假相比“保饭碗”是更重要的,大部分人不到万不得已不敢因为这与单位“较真”。

  最近单位同事请假休息,我在协调,一个萝卜一个坑啊。现实的问题是一个人去带薪休假,工资得有人给,留下的工作得另有人做,得为休假多一笔支出。

所以报道里说了,并不是所有单位都没有带薪年休假,一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执行得比较到位,而在企业,除了一些大型的外企,真正能够实行年休假的并不多见,在很多中小企业,甚至根本就没有带薪年休假的概念。

为什么呢?为什么公职人员休假容易落实?因为有财政来付费,有纳税人买单,谁会心疼这个钱呢?假如因为休假影响了工作,休假的人和他的单位也不担心。比方讲,一个办理项目审批的领导休假了,人家是合法休息,着急的是谁?不是休假的人而是待批的申报单位。企业就不同了,企业的逐利性质在那摆着,休假?还带薪?我花钱让你回家歇着?想都别想。企业也是纳税人呀,现在因为员工休假,自己得多承担一份税外的花费。有企业说了,凭什么呀?非要跟老板对着干,要休息很简单,有法律么,你会维护自己的权利,企业也会有招维护自己的利益,直接开掉。

 所以,一些区劳动仲裁部门表示:至今尚无一起因休年假而产生的劳动纠纷,零投诉。您觉得这完全是由于年休假制度落实得好的结果么?如果不把带薪年休假作为一种法定强制休假的话,难有大面积的实施。

    对于这个零投诉问题,报道里相关的劳动仲裁部门的说法是:“我们也说不上这是好事还是坏事。”我觉得这个问题不应该是用嘴去回答的,是应该用腿去了解的,天天在家里守株待兔等投诉上门,你觉得有多少劳动者会冒着饭碗没了的风险来要求自己的带薪休假呢?当然了,也许说这句话的人是不担心自己的带薪休假问题的,但是能否请您们百忙之中多去主动了解一些现实情况呢?否则大家会以为劳动仲裁部门真是个好单位,钱多事少离家近,位高权重责任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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