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斌案——令人震惊的“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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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斌案——令人震惊的“假鉴定”
昨天晚上,当香港非常权威的毒物学家莫先生告诉我们,他发现了福建公安机关竟然用氟乙酸盐质谱图标样冒充死者尿液的质谱图时,我和念斌的姐姐当时就惊呆了。莫先生告诉我们,他通过审查念斌案件的全部材料并综合分析全部质谱图后,认为,念斌案件的“案发现场”根本没有“氟乙酸盐”存在,两名死者不能认定是死于氟乙酸盐。
为了深入追究念斌案件的质谱图到底是合格的,还是打着科学的旗号蒙骗法庭,我们必须要给念斌一个客观、公正的交代。为此,我们到香港找到了香港政府化验所前任负责人莫景权先生,把福建公安机关制作的全部检验鉴定结论和全部质谱图交给了莫先生,委托他以独立的专家身份对这些鉴定结论和图谱重新进行检验。莫先生曾经是澳大利亚化学学会的院士及特许化验师,曾受聘担任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政府化验所高级分析员,后来又到香港担任了10年的香港政府化验所高级化学师,主管该化验室毒理学组。他在毒理学届有着非常高的声望。
昨天下午我拿到莫先生的审查报告,晚上又与莫先生进行了交流,莫先生的审核结果解开了念斌案件依然存在的若干鉴定之谜,进一步证明了念斌案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冤案。
一、莫先生非常坦诚的认为,念斌案辩方律师委托的国内专家出具的专家意见写的非常好,非常精彩,对其中的观点他是赞同的。
二、他非常震惊的发现,当他“详细检查参考资料(检验报告)包括质谱图后,发现以下的图谱出现非常严重的矛盾”。这句话,莫先生在报告中使用了红色的字迹。这些“非常严重的矛盾”是指:
1、分别被标示为“俞攀的心血”以及“呕吐物”的样本,两者质谱检测显示为同一个样本。
沿着莫先生的手指,我们清晰地看到,“俞攀的心血”、俞攀的“呕吐物”两张质谱图上所呈现出来的各个图谱峰值、特征以及检验时间等信息,都是一模一样,丝毫不差的。唯一的区别就一张写着“俞攀的心血”,一张写着“呕吐物”。
见下图:

2、分别标示“俞悦尿液”和“标样”的两张质谱图,“皆源自同一样本,只是在不同的滞留时间做取样而已”。
从这两张质谱图上,我们同样可以清晰的看到分别写着“俞悦尿液”和“标样”字迹的两张图谱上,检验的时间分秒不差,都是2006年7月29日10点55分,检测的时间长度都是8.99分钟,唯一不同的是“俞悦的尿液”是在仪器检测行进至7.521分钟时截取的图谱,“标样”是在仪器检测行进至7.536分钟时截取的。
见下图:

以上的事实是铁证。证明了福建公安于2006年8月7日出具的榕公刑技法化字(2006)第499号《福州市公安局理化检验报告》,从俞攀俞悦的心血和尿液中均检出氟乙酸盐鼠药成分的结论,以及榕公刑技法化字(2006)第567号《福州市公安局理化检验报告》从俞攀的呕吐物中检出氟乙酸盐鼠药成分的结论,竟然是用“未知的可疑物”进行的鉴定,而根本不是死者的心血、尿液和呕吐物!换句话说,福建公安机关竟然使用实验室测试用的标准的氟乙酸盐样品冒充死者的尿液!!!几年以来,福建法院就是用这些垃圾不如的检验鉴定结论把念斌四次推向断头台!
关于毒物专家发现的问题在念斌案件中的意义十分重大,我将随后进一步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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