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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共资源立法

(2008-10-05 14:14:33)
标签:

公共资源

电话黄页

电话号码

广告费

杂谈

分类: 品茗聊侃

国庆长假与家人到小汤山泡温泉。

温泉水来自地下,是开发温泉洗浴的单位从1000多米甚至2000多米的地下开采出来的。每人洗浴一次100多元,如果办卡1000元可以洗浴20多次。这样的企业在小汤山比比皆是。

温泉水是私家的财产还是公共资源?如果是公共资源怎可由私家开采并享受巨额的利益?如果是私家财产,几亿年形成的地下水又是怎么演变成私家财产的?

又想到了114查号台是不是公共资源?这是因为不久前有客户说查114已经找不到我们单位了,如果打114查律师事务所就会被114台转接到支付了广告费的几家事务所。听罢一试果然电话被转到了交了广告费的某某律师事务所。前几天单位的同事告诉我,“电话黄页”来电话说今后单位再上黄页必须要交费,否则“黄页”就不给刊登电话号码了,原来电话黄页也开始收费了,交了费你的电话号码就登出,不交费,对不起,黄页从此就没有你这个单位的名字了,这与过去必须上黄页,如果不上必须交费大相径庭。114是不是公共资源我还没有弄太明白,不过我相信114的确掌握着公共资源,即便电话号码的那一端是一家私人企业,对公众来说也是一个资源。对掌管着全社会电话号码公共资源的查号台来说,从何时起电话号码竟成了赢利的“利润区”?

公共资源是全社会的,在当前经济社会高度发展的形势下,研究和管理公共资源已经成为了必然。

应当为公共资源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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