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去北京市某区看守所会见侦查阶段的某个嫌疑人。很值得庆幸的是这家看守所在律师法修改后,在侦查阶段律师的会见无需侦查机关的批准和安排,只要带上符合要求的法律手续办理完登记就可以直接会见了。
负责接待的警官有五十多岁,态度和蔼马上帮助我查询了电脑系统,然后告诉我这个犯罪嫌疑人确实关押在这里,你会见应该没有任何问题,不过,星期三和星期四下午不接待律师,因此,你可以选择周四或周五上午来。
我因今天上午开会,因此选择了明天(周五)上午去会见,并将这些情况通知了嫌疑人的家属。今天上午嫌疑人的家属去了这个看守所,天凉了,他们想给关押在里面的亲人送上几件御寒衣。谁知,还是那个态度和蔼的警官告诉他们,这个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移送到市看守所了。家属不解的问,律师昨天下午才来的,没有人告诉说嫌疑人被移送走了呀!为什么不通知律师呢?警官告诉家属:我们是不通知律师的!
我还在会场上,家属的电话就打过来了,他们急迫的告诉我这一切。
我很无奈也无语……。作为律师这么多年我早已经习惯这些,也有足够的耐心忍受这些。但我不知道该怎样向家属去解释以及怎样才能向家属解释清楚。
最早懂得“客服”的要算是商人了,因为他们最早看到了优质的服务可以带来丰厚的利润,其后各行各业也都开始强调“服务的意识”,连政府机关也都强调去掉官气,贴近群众,为群众服务。……因为胡主席和温总理总是把群众冷暖挂在心上……。
律师与“利润”无关,所以“客服”的光芒还没照耀到律师的身上,刑事律师也不能算“人民群众”,因为他们总是替“坏人”说话。
什么时候律师也能成为“客服”的对象?“客服”何时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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