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报道,1月12日下午,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坡贡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在警处警中嚣张的要村民“跪倒,否则我毙了你!”,他还真的使用枪支致2村民死亡,这应该评为本世纪最嚣张而且兑现的语言。
首先来看,张磊这最嚣张而且现实的语言有没有可能。据“中国新闻网”等媒体报道,张磊大喊“跪倒,否则我毙了你”,这报道是记者采访当地目击者的,开始我怎么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但是看到今天的新闻,你恐怕不相信还不行。
按13日安顺市官方通报,那错应该完全是村民,因为他们暴力袭警并公然抢夺民警佩枪,是被子弹击中死亡。而在1月18日上午11点安顺市人民政府针对此事召开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情况,有些结论应该已经了推翻前次通报。通报说,现场勘察和尸体检验结果显示:死者郭永志的头部左颞顶部和右大腿中段被子弹击中,死者郭永华头部左眼睑下方被子弹击中。法医检验显示,两名死者中枪创口符合近距离射击和接触射击的特征。而1月17日汉网·武汉晚报报道,关岭自治县公安局梁副局长坚称,郭永志身中两枪是“不可能”。今天,梁副局长还能坚称“不可能”吗?据报道,现场记者提问,对郭永志的两枪是否一枪击中腿部,然后再一枪致命,官方还表示不存在这种说法,而对于记者诸多提问如现在的定性是否仍然为暴力袭警,最新的调查是立案调查,还是内部纪律调查,是否一枪未死另补射一枪,发言人均表示在调查当中,需要再研究决定。从一度导致现场记者多次抗议,出现混乱场面等情况看,安顺官方的通报就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即使按安顺官方12日的通报说是两死者是因暴力袭警并公然抢夺民警佩枪过程中被子弹击中死亡,我也要说,你有必要对民事纠纷的村民使用枪支吗?公安部《公务用枪管理规定》明明白白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得使用枪支:“处理一般治安案件、群众上访事件和调解民事纠纷;在人群聚集的繁华地段、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及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枪支可能引起严重后果时”。难道这派出所副所长不知道这规定,不知道人家是民事纠纷?难道他不知道乱用枪支会造成严重后果?因为根据照片和视频,非常明显人家死者郭永华右手还攥着没有来得及戴的白色线手套,现场也没有刀枪棍棒石块等任何凶器,只有他们赶集购买物品的背篓,他抢夺民警佩枪还会手中抓着手套抢吗?而在案发后的第一现场当地众多人围观,民众纷纷询问目击者:(死者)是不是同警察打架?“没有打架!绝对没有打架!他们的手都没有接触到!”目击者回答得斩钉截铁。你信谁?我相信目击者,因为我知道,一般村民对警察大爷是敬而远之的,尤其是山区农村的农民,一般都很淳朴,谁敢当众这样斩钉截铁的编造诬陷警察谎言?这说明,那张磊嚣张的说过“跪倒,否则我毙了你”就非常有可能的。
既然张磊完全有可能说了这话,那我们来评评看,那是不是本世纪最嚣张而且现实的语言。其一,你张磊是执法者,本来应该按规定程序办,对民事纠纷你完全可以去调解,你可以去劝架,如果语言缓和一些,纠纷双方一般不至于对劝架者大打出手的。你一到现场就要求人家“跪倒,否则我毙了你”,这是你执法者应该说的吗?明显就是在侮辱人格,激化矛盾,挑起事端。你凭什么要人家跪倒,凭什么就毙了人家,就凭你是执法者吗?执法者要毙人也必须经过起诉审判等程序,也不是你公安民警做的,这不是嚣张吗?其二,你张磊是执法者有枪,而对方是赤手空拳,你一句“跪倒,否则我毙了你”引得人家酒后(有可能)仗胆回了一句:“我没有犯法,你不敢开枪。”还以为你不敢开枪,但是村民大错特错,哪知你张磊是言必行行必果的,居然真的就开枪,而且是近距离往要害往死里打,你有枪就可以随便开,想怎么打就怎么打,而且这么狠,这不是嚣张吗?其三,以前也有很多嚣张的语言,像某检察官惊世一吼:“老子是检察长,小××毛保安算个么子!”,也不过就是呈呈口舌之快而已;那个猥亵小女孩的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林嘉祥也不过就是叫嚣:“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我掐了小孩的脖子又怎么样,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人家也只是吓吓人而已,没有真正收拾人家。因为我至今没有看到有比这话更牛,而且真的马上就兑现了的。一些人嘴巴大、火气大,是很嚣张,但是再怎么也比不上“跪倒,否则我毙了你”啊。
恭喜张磊,你“跪倒,否则我毙了你”这话被我推举为本世纪最嚣张而且兑现的语言,我想应该会得到大家认同的,这最牛最嚣张应该没有人敢跟你争的,因为敢争了,都会在害死人的同时把自己也搭进去,我也希望今后不会出现比你更嚣张的人,让你的记录成为没有人能打破的中国甚至是世界记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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