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为森编著-《刷抖音是不务正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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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休闲 |
刷抖音是不务正业吗?
黄为森
二〇二三年二月八日
有网友向我提问:
“黄老师很高兴认识您,我喜欢正能量的文化人,您永远是我心中的太阳,照亮别人温暖了世界!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感谢][感谢][比心][比心][玫瑰][玫瑰][爱心]
“我最近也在刷抖音学习中,现在是网络时代,在亲戚朋友眼里就是不务正业,不知您怎么看。[呲牙]”
对于该网友的提问,我尝试答复如下:
以下我尝试回答您的提问。因为我水平有限,我回答的意见可能错误难免,请您注意不要被我误导。
人的社会属性决定,人的亲戚朋友,对于人很重要。亲戚朋友的意见要听,不要因为意见不同就翻脸。但是对亲戚朋友的意见,要结合自己的利益、国家的法律政策、社会的公序良俗,独立思考,做出自己的判断,不要盲从。
我认为,抖音仅仅是一个可以用来作为就业谋生、社会交际、休闲娱乐等等的工具。对于社会公认的工具,工具自身无所谓好坏。工具的好坏是由人使用工具的目的、方式、后果决定的。
您如果是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前提下,为谋求自己的利益,并且这种利益是可以实现或者已经实现而使用抖音的,不是不务正业。
互联网及其APP是把双刃剑,使用时,是应该当心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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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见《中国房地产》杂志(国内统一刊号CN12-1006/F、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12-1006/F)1998年第11期第34页,2001年第5期第49页,2017年第2期第44页;《中国不动产》杂志(国内统一刊号CN10-1292/F)2016年第11期第52页、第53页,2019年第5期第34页、第35页,2020年第2期第34页、第35页,2020年第6期第38页、第39页,2020年第12期第13页、第15页;《中外房地产导报》杂志(国内统一刊号CN44-1158/F)1999年第21期第25页、第28页;《蜀都房地产》杂志(内部资料准印证02-012)1998年第10期第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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