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良镛在《人居环境科学导论》一书中,提出,人居环境规划设计的三项指导原则应当是:
(1)每一个具体地段的规划与设计(无论面积大小),要在上一层次即更大空间范围内,选择某些关键的因素,作为前提,予以认真考虑。
(2)每一个具体地段的规划与设计,要在同级即相邻的城镇之间、建筑群之间或建筑之间研究相互的关系,新的规划设计要重视已存在的条件,择其利而运用并发展之,见其有悖而避之。
(3)每一个具体地段的规划与设计,在可能的条件下要为下一个层次乃至今后的发展留有余地,在可能的条件下甚至提出对未来的设想或建议。也就是说,在每一个特定的规划层次,都要注意承上启下,兼顾左右,把个性的表达(Exprcssion)与整体的和谐(Coordination)统一起来。
上述三项指导原则对区域规划到建筑设计各个领域都应该如此。笔者个人半个多世纪的建筑
实践,对此从不自觉到自觉,颇有甘苦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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