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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排兴坪桂林旅游游览线路普益漓江杂谈 |
漓江,桂林的母亲河,国家5A级景区,全长120公里,属珠江水系。经过这些年各个部门的齐心协力,漓江取得了较好的发展。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漓江的各类问题、矛盾越来越凸显,漓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其世界级的品牌已极不相称。如何科学和依法规划、开发、经营、管理漓江,直接关系到桂林旅游的声誉和旅游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一、漓江游览的现状
(一)市政府批准的旅游航线(3条),即:漓江精华游(磨盘山或竹江码头至阳朔)、市区水上游(斗鸡潭至虞山桥)、阳朔水上游(阳朔水东门码头至普益)。旅游船只240余艘,年接待中外游客250万人次左右。政府财税收入3个亿左右。
其游览线段涉及五个行政区域和六个乡镇,即叠彩、象山、七星、雁山、阳朔等县区和穿山、草坪、扬堤、兴坪、福利、普益等乡镇;管理职能涉及市(县)交通、海事、渔政、旅游、城管等行政职能部门。
(二)存在问题
1、未经市政府批准的航线(9条),严重冲击了精华游。目前,漓江游览除政府规定的三条航线外,还有冠岩――兴坪(学生线)、扬堤半边渡――冠岩乡吧岛(替代漓江游)、扬堤――九马画山(替代漓江游)、兴坪――九马画山(替代漓江游)、兴坪――渔村(替代漓江游)、阳朔龙头山――书童山(夜游漓江)、阳朔、福利――普益(替代漓江游)、市区天湖宾馆码头――阳朔(摩托艇线)、扬堤――兴坪――扬堤(徏步游)等9条游览线路,为旅行社低价竞争提供了便利。据不完全统计,以上9条游览线路年接待量逾100万人次,其中兴坪至渔村和市区水上游游客最多。
这些游览线路及游览方式,有的为市有关部门许可,有的经阳朔县有关部门许可,也有没经过任何部门批准许可的,但以上线路均未经市政府批准。
2、漓江竹排泛滥成灾,渔船、圩渡船违规经营严重。由于利益的驱使,漓江上原本用于赶圩的圩渡船、打鱼的渔船、竹排(现在很多竹排已安装马达),纷纷改变了原来的性质和用途,变为载客游览漓江的交通工具。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漓江上违规经营的渡船、渔船有近100艘,竹排1000余张(含电动竹排)。严重影响了漓江的正常经营和游览秩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3、飞钩挂船、沿江乞讨屡禁不止,影响形象和安全。为了钱,一些老百姓不顾国格人格,沿江乞讨;一些群众不顾漓江的航运安全和桂林旅游形象,飞钩挂船,尾随兜售。据调查,从竹江码头对面的寡妇桥至兴坪江段上,去年整顿前每天有上100条竹排飞钩挂船尾随兜售,不仅给桂林旅游造成极坏影响,而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目前,漓江竹排违规经营、未经市政府批准的短航线违规经营等现象愈演愈烈。据最近有关统计显示,三月份以来,桂林旅游的中外游客人数在大幅回升,但市政府批准的“四统一”航线的游客人数却增长缓慢,甚至有所下降;相反,市区水上游、市区竹排载客游、兴坪圩渡船、竹排游游却异常火爆。特别是前段时间,每日兴坪段游览人数竟与漓江精华游的人数不相上下。受到损害的不仅仅是政府的财政收入、游客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桂林的旅游形象。
面对这种状况,老百姓和政府不满意,旅游企业怨声载道,各职能部门感到压力很大,却“心有余而力不足”,疲于奔命,收效甚微。
(三)问题原因
漓江作为桂林旅游的核心品牌,先后被评为国家著名风景区、国家5A级景区。市委、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历来对漓江很重视,仅从1988年-2001年关于漓江问题下发的文件多达122个(其中,管理体制19个、行业管理25个、服务质量与创文明行业22个、“四统一”业务23个、市内游管理17个、其他16个)。尽管如此,漓江的问题却越来越凸现,且不可忽视。
1、漓江法人主体资格、性质不明。截止目前,漓江的法人主体资格是谁不明确;漓江究竟是景区还是航线很模糊。
2、管理主体不明,权责不清。漓江流域线长面广,流经的行政区域多,牵涉的行政管理部门多,且市、县、乡(镇)职责和权限不清。造成各自为政,未形成合力,执法成本高,执法效果差。
3、法律法规缺失,管理很难到位。尽管市委政府为漓江出台了一百个文件,但毕竟不是行政法规,不能作为行政处罚依据。目前,国家强调依法行政,不为漓江立法,如何依法管理漓江。
4、经营模式不适应市场需要。旅游是桂林最早对外开放的行业之一,但是,30多年来漓江的游览方式到今天还是一成不变。在旅游越来越成为卖方市场的今天,这种形式很难满足各种层次游客的需求,漓江的品牌效益和经济效益也无法实现最大化。由于政府宏观调控“有形的手”不到位,市场“无形的手”又不灵,漓江的问题和矛盾就越来越凸现出来。
5、漓江的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重视沿江两岸老百姓利益不够。漓江两岸百姓为漓江发展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但漓江的发展成果他们几乎没有享受到。漓江问题要彻底解决好,一定要把沿江老百姓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没有他们的支持,漓江无法成为和谐富裕文明的漓江。
6、赏罚不分明,影响企业积极性。在现有的漓江管理体制中,没有激励机制。就拿旅行社来说,无论为漓江输送客源多少,所有旅行社享受的政策都一个样,从我国按劳分配的原则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来说就存在不合理性,严重影响了旅行社的积极性;另一个方面,不像黄山、张家界是全封闭式的景区,旅行社没有漏洞可钻。而漓江却是一个全开放式的,由于法律的缺失、监管的缺位,有很多漏洞可钻。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一些旅行社甚至与一些船家等互相勾结,想方设法避开政府部门的监管。对这些行为的整治,因上述种种原因,管理部门就像救火队往往力不从心,效果不尽如人意。这种现象对那些遵纪守法经营的旅行社来说很不公平。
二、企业的呼声
近几年来,游客关于漓江方面的投诉越来越多,渔船、渡船、竹排载客游览造成游客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安全隐患日益严重,游客反映强烈。最近,旅游发展总公司和旅游股份公司先后书面向市政府反映兴坪渔村游览和市区水上游竹排泛滥的情况。他们反映的情况都客观实在,代表了绝大多数旅游企业的共同呼声。尽快治理漓江游览秩序,维护桂林旅游良好形象,已经成为消费者、经营者、管理者的共同企盼。
三、几点建议
1、明确漓江景区主体:依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等相关规定,成立漓江5A级景区管理处(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漓江景区的保护、规划、建设、开发和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将桂林市旅游局升格为桂林市旅游委,将漓江的管理机构列入旅游委的一个部门。
2、建立漓江长效管理机制,成立旅游综合执法队伍。
3、建立漓江沿江两岸及渔民直补机制,让群众共同维护、建设漓江,共享漓江发展成果。
4、建立电子监控体系,用科学手段管理漓江。在漓江全线重要渡口、码头建立电子监控,全线监控漓江游览秩序和安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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