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薇的《致青春》火得一塌糊涂,比辛夷坞的小说原著收获了无与伦比的银子和知名度。我看到了电影剧照,影院没去,枪版DVD没买(怕毁了青春的颜色)。
小说原著我是看完了,看得是电子书,免费的那种,有错字有乱码有重复,也许有遗漏有删减(我不得而知)。边看边觉得很多情节似曾相识,但又不能断定自己曾经读过该书,或许是因为传说中的共鸣?听说电影之所有劲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得到了70、80、90后的共鸣。我奇怪,怎么没提60后?难道60后没有青春吗?
小说里描述的大学生活应该是处于80年代以后,也许这是得到同时代观众共鸣的原因。然而,不管生活哪个年代出生,都会有青春岁月,尽管我已经活到几乎忘记青春岁月的年纪,读到《致青春》同样可以引起我对逝去的青春的回顾。
处于青春时光中的我,对青春并没有什么太多的感觉,像个盲目的消费者,随意闲逛,随便消费,喜欢就买,不论好坏,买了很多自己喜欢的便宜货,回家发现有些并不适合自己,或者转眼就没了兴趣,于是,束之高阁,转手送人,直接扔掉。青春就是这样多变,就是这样浪费,就是这样没有计划。
青春的好处就是有机会造,挥霍时间,挥霍精力,挥霍体力。没钱有时间,没钱有胆儿,没钱也没负担。说到怀念青春我不敢苟同,要说是怀念初恋的朦胧,爱情的眩晕,失恋的痛苦我赞同,也许,最纯真的爱只属于青春时节,不计得失,忘我追寻,敢爱敢恨,以为爱情可以永恒,爱人可以永伴,有了爱就有了一切。
因为没有白头偕老,年青的爱,夭折的爱被铭刻在我们心里的某个角落,偶尔我们会触景生情地悄悄打开,回忆赏析一番。因为那些多是被埋葬和祭奠的爱,越频繁地把玩,就越加深了记忆,所以会更加刻骨铭心。许多旧爱因为时间的流逝褪去了原本的色彩;许多旧爱因为不定期的拿出来翻炒,也添加了新的味道。
小说《致青春》的后半部有点狗尾续貂的感觉,作者非要给青春找个归宿,非要揪住青春的错误做个审判。其实,谁的青春不犯错误?谁知道青春时光的失之交臂不是一种缘?不是每个我们喜欢、爱的人都能伴随我们一生,就如同旅游途中,我们会遇到无数游客,即使参加同吃同住的旅游团,那些一度相见欢的朋友也会随着旅行结束而各奔东西,彼此失去联系,忘记曾经的相遇,忘记一起喝酒,一起风花雪月的日子。
不久前我和自己初恋的朋友喝茶聊天,忽然发现我其实从来都不了解他,因为我们没有走到一起,所以彼此也不会有机会深入了解。青春就是这样来去匆匆,那时候他是我的偶像,是我生活的焦点,他的每封来信带给我的快乐难以言喻。而当我失去他时,我痛哭了,觉得天塌了,世界不可信了……。
如今与他面对面的喝茶,世界还是那样的信不信由你。青春的爱早已没了踪迹,连考古的价值都不复存在。而今我面对的就是一个朋友,一个可以信任的朋友,一个仍然不熟悉的朋友,一个不存在利益关系的朋友。也许,这就是青春的遗产,没有继承,没有税费,伴随到死,私有隐秘。
青春来了,我们兴高采烈地享用;青春走了,我们道一声再见。谁都知道我们的一生不会和青春再相逢,青春应该是用来回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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