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拾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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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爸咱妈公章计划生育人事管理权街道杂谈 |
分类: 闲言碎语 |
证明的证明本来一笑了之了,不曾想早上公司员工给俺打电话,要盖个公章。该员工高龄计划育儿,发现原来追了她多年的负责计划生育的小脚侦缉队已经失踪多年,不再监视她了,现在她准备好好整个孩子玩玩的时候,却遇到了原来的计划生育证明早已过了保质期,所有手续重办的窘况。怀孕2-3个月了,她才明白自己还没有申请生育指标,还没有得到街道计划生育的许可,唉,真是无组织无纪律,怎么能想怀就怀呢?
该孕妇自打知道要一堆证明起,三天两头请假,跑得晕头转向,先在社区建立了《母子健康档案》,而《生育证》的办理遇到了一系列的麻烦。首先,她在街道领到一个空白的红本本,要求夫妻双边单位盖章,然后回到街道确认盖章,得到这个证明才能生育及为孩子申报户口。又是这个单位章出了问题,她图省事,用公司的公章盖了个圈,她拿到街道后,负责此事的老太太端详半天:“这个章派出所可能不认,我不敢做主,你还是去人才重新盖一个吧”。至此,俺算是彻底整明白了,俺公司的公章属于没有人事管理权的半残,只对工商税务银行有发言权(物权有效),对与人事有关的所有证明一概无效(人权无用)。也就是说,我证明不了咱爸咱妈是咱爸咱妈,也证明不了员工是高龄初孕头胎。
其实这种权利的划分俺十分的理解,人事责任人命关天不能当儿戏的,这种责任还是不能随便下放到俺们这种百姓手里,万一要是俺一高兴,多认了几个爹妈,多生了一堆儿女,这京城不就提前进入2012了吗?弄个孩子玩玩,这主意没人干涉,吃苦受累那是自己的事,如果希望孩子有个不花钱的城市户口,千万千万记得去办证,生不生得出来,生出来啥样都不重要,证明最重要。以后大家见面,问候语兴许就改为:“您有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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