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情之心人皆有
偶尔犯次不为过
图文/许柏祥
古人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人嘛是个感情动物,七情六欲,除疯傻外,人人都有。也可以这样讲:不管男女,只要生理正常,见了俊男靓女都要多看几眼,甚至想入非非.就是说人人在欲望的驱使下,人人都有非份之想,纯属正常的生理心理活 (当然有些先生女士们,坚决不会同意我的谬论的).
人人都有偷情之心,但不是人人都会去实施.有的用道德观念要束了自己;有的用自已的理智控制了私欲;有的用自己的责任感战胜了欲望;有的考虑到自己荣辱打消这种念头,还有考虑到家庭完整,子女的同题而不敢越过雷池.当然这些有"贼心无贼胆的人",是明智的,思想出轨,虽然也不算道德,但之一闪之念,破坏力很小,不会造成严重后果.
但有的人就不同了,屡次出轨出墙,不思改过,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者有之,为了偷情死在情人床上有之;为了愉情抛妻(夫)弃子有之,这就有悖作人之道,君试看今日社会之上,这种人比比皆是,当官的情人成群,富豪者金屋藏娇.成为被人唾弃者.
我想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如果在特定情况下,抑制不住自己的情感,偶尔犯过了(有人一生或只有一次),过后后悔不已,幡然改过,是否可以原谅呢?比如,在同学集会上,碰上旧情人,而又用酒过量,旧情萌发而重温旧梦,过后再不来往;有的是在夜总会被朋窜掇,且又酒后,失去控制,过后痛心疾首,悔恨不已,当然还有许巧合,巧会而发生一夜之情的情况很多很多,但只一次,过后再无来往,并没给家庭和配偶造成伤害的,我认是可以原谅的.
宋代大文豪王安石的儿媳有些姿色。一天晚上,王安石看见儿媳躺在碧纱帐内,侧身而睡,像个琵琶。王安石有了诗兴,用手指在香炉的灰里写了两句:“碧纱窗里一琵琶,我欲弹时理又差”。次日,王安石看到香炉灰里多了两句诗:“愿借公公弹一曲,犹留风水在吾家”。就这样,老王公媳二人间共同完成了这首有名的《爬灰诗》。也成了一段风流韵事;唐代大诗人白居易,晚年在家养妓百人,日日享用.看起来,古代一些孔孟之徒,也免不了作出此出格的男女苟且之事来.
色情诱惑,看看当今就没啥大惊小怪了.
因此我认为偷情之心,人皆有之,如果偶尔犯次,是可以原谅的.所以我说,偷情之心人皆有
偶尔犯次不为过!之是一家之言,愿君教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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