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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遗漏重要内容

(2008-11-04 11:06:43)
标签:

卫生体制改革

医药卫生

医疗过失

卢意光

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我是卢意光,上海市康昕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医药卫生法律研究小组成员,专业从事医疗纠纷案件的诉讼代理工作。

    我每天都在面对各种各样的医疗纠纷,医患双方不断的相互妖魔化,病人认为医生唯利是图、职业道德严重滑坡;而医生指责病人不懂专业、有纠纷不走正常途径。

    造成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是医疗行业的高风险与患者对生命健康的诉求之间存在很难调和的矛盾,病患出现损害后果以后,基于生命健康权益要求赔偿;而损害后果的产生,有些是因为医疗过失,而有些是意外。由于医疗机构要承担医疗过失导致的赔偿责任,所以在进行辩解的时候,主观上存在减轻自己责任的意图,客观上也很难取得病患及家属的信任,这就很容易导致矛盾激化。

    目前的医疗保险项目少,很多医院和保险公司都不愿过多涉足。

    所以,我建议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借鉴交通事故处理经验,通过政府扶植和鼓励建立医疗意外强制保险机制,将医疗风险(包括过失和意外)通过保险机制化解。这样,医疗机构可以从医患对立中解脱出来,受害患者也可以得到赔偿或补偿,医患矛盾将会有明显改善。

    此致

敬礼!

                                             上海市康昕律师事务所 卢意光

                                              2008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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