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的力量——为什么你知道金庸,不知道司马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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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营销杂谈 |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因为人口的基数太大,所以看似很小众的一个产品或者服务,其绝对数量也是相当巨大的。比如当年的短信,美国的通信类公司一直就想学习中国的运营商是如何通过手机发送短信息赚钱的,但是怎么学都学不会,这不是技术上的差距,而是中国因为中国通信资费的原因,发送短信的人太多了。
如果在中国一个小比例的人群已经是一个绝对大的数量级了,那么通过央视这个最大众媒体平台传播的信息呢?
我相信,看到这篇文字的人都知道金庸是一位武侠小说作家,甚至都看过全部或者部分的金庸小说改编成的电影电视剧作品,在我问过的身边的人中,除了那种痴狂的武侠迷,大家都认为金庸是武侠小说这一文艺题材的代表人物,认为金庸的武侠小说应当是武侠界中最出色的,在这些人里,还有相当一部分人知道古龙,知道梁羽生、温瑞安的已经少了许多了,更不要说司马紫烟、司马翎、柳残阳、慕容美……
在我个人看来,金庸的武侠小说不能说不好,但是从欣赏的角度而言,在“才子佳人”方面不如梁羽生,在“奇诡惊悚”方面不如古龙,在“大气磅礴”方面不如司马翎,在“快意恩仇”方面不如司马紫烟……,而且,从作品数量上来看(只谈武侠小说),金庸的作品也是最少的。
而金庸能够成为“武侠小说作者”的头牌,最关键的点之一就是中央电视台一部又一部地翻拍、播出金庸小说改编的电视连续剧。
有人曾经说过,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及宽带的普及,网络将随时会超越电视成为第一媒体,但是实际上互联网实在无法塑造出像金庸这样一个行业领域的品牌来。或许我们每个人都听说过一些网络小说、网络写手的名字,但是过不了多久,这些小说和作者又会被后来者所取代,而武侠界呢?无论老中青受众,好像只知道金庸这么一个品牌。
没有丝毫不尊重或者贬低的意思,但是金庸武侠品牌的建立除了查良镛老先生个人的功力与努力之外,媒体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看过不止一部平面作品被搬上了荧屏,但是能让我们把影视作品和作者联系的如此紧密的,金庸恐怕是空前的,也是绝后的一位了。
在电视机在中国还没有做到绝对百分之百普及的今天,中央电视台作为中国第一电视媒体的影响力是毋庸置疑的,虽然现在很多综艺节目火的不得了,但是他们竞争的只是一个相对百分比,而央视好像根本不用在意这些。
这是一个关于媒体的很有趣的话题——在我们高呼大数据、强调精准营销、畅想于社会化媒体的此时此刻,为什么央视这种非垂直、非精准、非互动的媒体还能有如此强大的力量呢?
因为不是电视相关的工作人员,所以我没法得知真正准确的收视率数据,但是从“金庸品牌”这一个具体的案例来看,强势媒体的存在是有其硬道理的。新媒体也好,新的表现形式也好,能够再打造出这样一个品牌吗?
作为一个市场人,迷信是很要不得的概念,拿传播这一个概念来说,各种媒体构成了公众的信息告知平台,这些平台能够同时存在,必然有其互补的道理。帮助企业、品牌、产品做市场营销,应当是一个战略的思考而并非一个局部的计划,即便是要谋求一隅之安,也要尽可能地从宏观的角度去考虑,才能有备无患,为未知的未来留下更多伸缩的余地。
司马翎的小说真的很好看,如果有人看过黄易的《覆雨翻云》的话,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大家,这位最新的武侠小说大家完全是受了司马翎的影响,他的《覆雨翻云》与司马翎的《剑海鹰扬》有许多相似的地方,包括结构的搭建与细节的描写……,有兴趣的朋友不妨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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