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是公平的
对,功劳这件事,和金钱、权力不一样,它的分配机制,不完全是按照通常理解的贡献大小。
是按照这个领域属于谁。简单说就是:如果你在别人的领域做出了贡献,贡献再大,功劳也是属于这个领域的所有者。在学术界尤其如此。比如研究生跟着导师做研究,导师也许只是指点了一下题目,剩下的,哪怕文章的每一个字都是学生写的,对不起,学术界也只认这个成果是导师的。
杨振宁获得诺贝尔奖,而且占据最主要的功劳,是当之无愧的。因为杨振宁自始至终都是拥有这个“领域”的人。
事实就是这样,1946年两人第一次相见时,杨振宁读博士第二年,李政道刚读大二。当时杨振宁的水平,已经是接近教授级别了,而李政道还只是初出茅庐。虽然在杨振宁的提携下,李政道成长得非常快,并且在后续一直在和杨振宁合作,也完成了不少有价值的研究。但问题也出在这里:李政道在获得诺奖前,凡是重量级的文章,都是和杨振宁合写的。哪怕这些论文几乎全是他的名字排在前面,也完全无法撼动杨振宁在学术界中的权威地位。
那你可能会说,这对李政道也太不公平了吧?那岂不是永远也抬不起头?
不是的。一个领域的拥有者,是可以换人的。
比如,1997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颁给了两个人,一位是华裔物理学家朱棣文,还有一位,是朱棣文的导师阿什金。奖励的是他们在1985年合作搞的一项研究。
那功劳是谁的?根据我们刚才讲的原理,当然是导师阿什金的。但是有趣的事情来了,朱棣文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不断在这个领域继续搞研究,又发表了很多论文,而阿什金却没有再继续做下去。结果才过了十几年,整个业界就只认朱棣文了。
杨振宁和李政道的争议,其实真正的答案也在这里。如果李政道在1957年时觉得自己受委屈了,自己的贡献比杨振宁大,他其实在接下来20年里还是有机会翻盘。因为给这个争论盖棺定论的,不是事实,而是颁奖后两位科学家又在这个领域做了什么,又给学术界留下了什么印象。事实是从1962年两个人决裂后,李政道就再也没有在这个领域中做出过太突出的贡献。
而杨振宁呢?仅仅在两人中止合作之后的三年时间里,他就做出了比得诺奖的成果重要得多的“杨-米尔斯方程”。所以,到了1980年后,李政道其实就再也没机会翻盘了。
你看,在声望、功劳这个领域,最重要的变量,不是贡献,而是时间,以及用时间沉淀下来的社会观感。
这件事告诉我们:
如果你既想有成就,又想有功劳和声望,那就干脆开拓一个属于自己的领域。
如果这个领域已经有人,那该怎么办呢?那好办,持续努力,持续做出贡献。直到这个领域属于你。
时间,会给你期待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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