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法国金融租赁
对于希望在法国成立公司、为其投资项目进行融资的外国投资者而言,无论其所从事的经济活动领域,租赁融资或租赁购买(crédit-bail)可谓是最好的融资项目选择之一。
具体而言,企业可通过租赁融资,在不拥有设备或建筑物的情况下,可使用该设备或建筑物,就是说物业所有权与使用权是分离的。租赁融资的过程,其重点在于设备或建筑物的使用成本(如,租金)与财政收益的关系,而非其使用价值,从而可以实现为不动产的实际成本融资。与此同时,租赁购买协议相较于经营租赁协议,租户可以在租约到期时优先选择以某一特定价格购得财产。
租赁融资适用范围十分广泛。实际上,所有资本设备都可通过租赁融资的办法实现融资,前提是其使用是长期的、可鉴别的、可实现折旧的。比如在法国投资的外国公司可以使用租赁购买协议来为生产设备或后备能源设备等进行融资,以保证长期使用。
由于出租人对财产的所有权,而这一权利为租赁的实现提供保障,所以某种程度上租赁融资比长期贷款更容易实现。对于在法国的外国企业而言,租赁融资保留了股本,同时在税务问题上带来优势,主要涉及增值税问题,其优化了应付款项和可扣除费用之间的匹配问题。需要注意所有12年以上租期的租赁协议须向法国税务部门汇报、抵押登记等。
实际操作中,风险评估和分析非常重要。在租赁融资项目开始实施前,风险承担者需要进行一系列严谨的、全面的风险分析,以便确定租赁融资的可行性,风险包括涉及不动产本身的相关风险,如,位置、价值、承租人的资金流以及成本回收等方面)以及承租人可能有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