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招打击囤地炒地有效吗?

第一招:严查土地储备制度腐败
反腐风暴将到来:
2009年10月10日是国土资源部要求地方汇总土地储备情况的最后期限,在时近一个月前下发的《关于开展土地储备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调查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除了要求上报土地出让价款总额、建设用地总量等“常规动作”外,还特别要求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对土地储备制度的“防范腐败机制”以及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国土资源部一并汇报。
消息人士透露,关于土地储备“防腐”“反腐”,《通知》明确了几个检查的环节,其中包括收购—管理—一级开发—出让链条上的决策主体、决策程序、价格确定等,重点是这些环节上防腐、反腐机制的设计运行情况。与此同时,与土地储备“防腐反腐”有关,国土资源部还要求各地方政府上报土地储备资金管理以及使用情况。这部分资金通常由地方财政拨款与银行信贷组成,数额不菲,因此其使用和日常管理是否平稳完善,意义非常。
第二招:拿地首付不低于50%,一年内全额付清:
12月17日,财政部、国土部等五部委出台《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开发商以后拿地时,“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如果开发商拖欠价款,不得参与新的土地出让交易。
个人理解:第一招一定会有典型地区、典型事件、典型人物。只是谁是这个典型罢了,典型过后平安无事。第二招有其长效性是刚性的,直接后果是狂人少了,赌徒少了,实力说话。70个亿的故事将成为相当长时间的记录。拍卖地价下降是必然的结果,上万亩、上千亩的项目地方政府也不敢想了。房地产的门槛进一步提高,小公司的生存、发展空间进一步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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