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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后二手房成交都是北京户口

(2011-03-03 15: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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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据鑫尊市场部的监测,自2月17日至28日,鑫尊200家店只成交了80套买卖单,而且购房客户无一例外,都是北京人,一个外地人都没有;据说其中有一个外地客户,但也是利用自己北京亲戚的购房资格,亲戚之间签了个“互相帮助”协议,用其北京亲戚的名字买了一套二手房。

这个数字如此绝对,我一开始还真不敢相信,于是让相关部门也了解一下这段时间全市建委的过户情况,情况完全吻合,在2月新政后的下半月,办理过户的客户基本没有外地人,一律都是北京人。

我觉得虽然5年的限购令比较严厉,但是毕竟还是让外地人买房,为什么新政后暂时没有外地人的购房行为呢?我觉得是以下原因:

1,满足5年条件的外地人,一些人已经有了1套房屋,除非他“卖旧买新”,否则也没有购房资格,而“卖旧买新”不是一个马上就能发生的交易行为,可能以后慢慢会有,但短期内很难出现;

2,很多已经在北京工作5年以上的外地人,也被“连续缴纳5年”难倒,因为5年之内很多人更换工作,两份工作之间出现“断档”是常有的事请,所以这些“事实上符合5年购房资格”的外地人,由于“连续缴纳社保”的意识不足,因为一般是单位代缴,员工也不太懂,新旧单位之间出现“断档期”很正常,这是个几乎涉及所有人的普遍现象,是个非常大的问题。

上海政府在出台房产税后,上个月又针对28000以下的房产降低税率,让百姓感觉十分人性化,觉得政府的目的确是为了打压房价,造福于民;我觉得北京是否也应参考一下,毕竟限购的目的,是要打压房价,打击投机者,保护刚需者,且不说5年年限的众说纷纭(毕竟政府考虑的是全局,百姓考虑的是局部),那么是否应该对“事实满足5年要求”的外地人,不再要求其“连续缴纳5年”,给出更加“人性化”的处理措施,比如累计或者允许补交等等(反正也是他把5年的钱交齐就行了呗),让他们能够在京购房,这样一个“为国为民”的政策,不再“误伤”意在“保护”的对象,又防止百姓把“限购政策“错误理解为“排外政策”,北京社会重新变得和谐,这种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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