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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财政年度错了

(2017-12-31 15:32:09)
标签:

财政年度

国家体制

财政预算

财政决算

分类: 政治

中国的财政年度错了

2017年已经到了最后一天。最后一天,大家都会说些辞旧迎新的吉利话。说“错”有点不“吉利”。财政部长前些日子说了一些吓人的话。要征房产税,已经听出耳茧了;吓人的是按市场指导价征房产税。此话一出,明岁后岁,大家都不知道如何对付这税了。这话对不对,由屁股决定,但远超有房族的承受力,肯定不太吉利。所以,说对说错,与吉利不吉利没多大关系。

今天,是2017年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我不知道,财政部知道不知道,中国的财政年度错了?

国家的年度财政预算,由全国人大批准。2017年的国家财政预算,是当年3月份召开的全国人大批准的。而中国的国家财政年度实行历年制,所以,从11日起,未经人大批准的国家财政预算实际上已经开始部分执行了。当然,“懂财政”的会说,13月的政府常例开支,在预算中是必须列支的,不可能核减裁撤。这于事实层面说,好像不是问题,但从法理层面来说,根本不能成立。这话无须说透,依法治国毕竟讲了多少年了。

就事实层面而言,好像也不是没有问题。毕竟,“人头费”、“维持费”之外,国家常例开支之外的许多专项都需要经过全国人大批准。3月预算通过,4月份财政部把专款拨到各部委已经够快了,5月到省,6月到市县,等到分拨到一线用钱单位,已经半年过去了。基层用钱单位,大体上在121520日之间截止,然后忙于会计年度结账。实际用钱单位的经费实际上只有5个多月,于是,突击花钱,成为屡禁不止的财政现象。其中虚耗浪费有多少,财政部算不清楚。至于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与地方财政预算在时间上难以协调,问题更多。

财政部当然没有资格要求中央全会放到七八月开,全国人大放到九十月开,与财政年度相协调,而且,让党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服从”这个财政年度,也于理不通。于理通的,只有财政年度“服从”国家体制,由历年制改为半年制(本年71日至来年630)。这样,当年度国家财政预算在3月经全国人大批准,于71执行,3个月中,各项专项经费在预算执行前即可由财政部安排,到9月份大致可到一线用钱单位(如果规定时限,经费在中间环节的滞留时间可以更短些)。

3月全国人大在批准预算的同时,还要审议去年的财政决算。按历年制,仅两个多月时间确立决算,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我们年年做到,年年站不住脚,因为经不起审计。全国人大批准决算,是件十分神圣的事情。前几年,仅国家审计局抽查的中央机构“非法”支出即达上千亿元,相关机构的负责人当然要处分,但国家审计局推翻经人大批准的决算,岂不是体制大乱?因此,在财政年度结束后,当年财政收支先由国家审计局进行审计,全国人大财政委员会根据审计报告处理未尽事宜后,在向全国人大提交财政决算,这没有半年时间的余地,是根本做不到的。这不是说人大批准的决算完全不能复查更动,而是政府部门在向全国人大提交决算报告时应有的慎重和尊重态度。

说到这里,我想,这个中国的财政年度错了的问题,大体上讲明白了。

说要改财政年度,财政部可能会说一大堆难办的事情。民国改用阳历,财政年度便由阴历改为阳历,这年财政年度连“正朔”都不敢稍有违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财政年度,难道就这么了不得、改不了?

环顾当今世界,哪个国家的财政年度凌驾于国体之上的?美国联邦政府财政年度从10月开始,各州政府自行其是;英、日等国从4月开始,还有不少国家从7月开始,去查查这些国家议会召开的时间就不难明白其中的道理。

中国的历年制财政年度,就是长在全国人大头上的一根葱,太扎眼,很不吉利。明年的全国人大,应该拔掉这根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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