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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客”:必须讲真话

(2008-09-19 21:57:23)
标签:

杂谈

 

听几个网络写手说:我当“试客”了,白吃白拿时尚的物品,还能得到钱,但得为你吃过的拿来用过的产品写试用体验。这样“试客”有点像广告明星了,其实是为产品打广告啊。这就为那些有着广告明星梦而没有当广告明星机会的又喜欢敲盘码字的广大民众,提供了展示自己的机会,同时还得到物质的实惠,这是多美的事啊。因此,特别是那些喜欢时尚又有闲的大学生有不少已经加入到“试客”行列,听说有的一个月还有几百元的收入呢。

那么“试客”就有可能成为一种职业,至少是兼职的第二职业,既然是职业总得有职业道德吧,我想“试客”职业道德底线应该是讲真话!因为我担心“试客”吃别人的嘴软,拿别人的手短,为新产品讲一些夸大的不真实的话甚至违心的假话。我们不是已经发现不少明星做了虚假广告吗?他们有些是在无法判断真假的时候做了假广告,像葛优为亿霖集团公司代言认购林地广告,然而随着亿霖集团非法传销真相的暴露,葛优的代言费人民币50万元也被有关部门收缴,像这次代言三鹿奶奶粉的邓婕、倪萍等已经有网友关心她们的广告费了。有的是冲着高额广告费而没去深究广告的真假,像有些电视播的那些夸大其词的医药、保健品广告等,更将会也应该会得到应有的处理。假如试客说假话了,我们也应该用舆论谴责,并记入他个人诚信档案。

“试客”这新生的广告代言群体,如果能自律,以讲真话作为自己职业的底线,把自己试用新产品的真实体验、感受写下来,使这新型的大众广告代言人在老百姓中拥有公信力,有好口碑,引导消费,那么我相信这一新兴的职业将能发展,有可能与电视广告明星平分秋色,甚至取而代之。这一新的广告模式也将为更多企业接受,可能与平面媒体广告、影视广告平分天下。另外有发展眼光的厂商还可以从试客对赠品使用的真实评论中,挖掘出有助于产品改良设计的消费线索,实现口碑营销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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