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材编写的原则
(2009-04-03 20: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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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材教材编写音乐审美地方教材教育 |
分类: 学习材料 |
音乐教材编写的原则
1、教育性原则
教材应将思想性与艺术性有机地结合,体现音乐教育的规律,渗透思想品德教育。
2、学生为本原则
从学生的兴趣、能力和需要出发,结合学生的生活经验,遵循学生的生理、心理及审美认知规律,提供感受音乐、表现音乐、创造音乐及学习音乐文化知识的机会。为学生终身学习和音乐审美素质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3、科学性原则
注意音乐知识技能的准确性、严谨性;符合学生音乐审美认知规律,建立基础音乐教育的科学体系。
4、实践性原则
音乐知识技能学习应在音乐实践活动中进行,教材应重视实践活动的设计。教材的难度、分量要适应多数地区的水平,以便于全体学生参与实践活动。
5、综合性原则
教材要注意发掘音乐文化的内涵,加强音乐文化与姊妹艺术、其他相关文化的联系。
6、开放性原则
正确处理传统与现代、经典与一般、中华音乐文化与世界多元文化的关系,注意吸收具有时代感、富有现代气息的优秀作品,密切联系社会生活,丰富教材内容,开阔学生的音乐视野。
根据《标准》编写的教材占教材总量的80%~85%,其余15%~20%留给地方教材及学校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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