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周前的一个中午,我开着小紫(日产天籁)从秀沿路右拐到浦三路,朝着上南路方向驶去。这段浦三路为两条机动车道+两条非机动车道设计,平时行人与非机动车都不多,所以大家车速都相对比较快。我当时正跟在几辆轿车后正常行驶。这时候,我前面那辆小轿车突然减速,然后以非常非常慢的速度行驶。于是我先跟了几十米,接着摁了两下喇叭并双闪灯示意。但那辆车既不靠边也不打双跳灯,始终以极慢的速度压在我前面龟行。我原以为对方司机在打电话什么的,于是又短摁了两下喇叭示意但依然全无反应。
其实我平时没有走非机动车道的习惯,但那天我正着急准备回家上洗手间(汗),看着已经离家不远且旁边非机动车道也很空——只有一辆自行车在同向骑行,就打算借半条非机动车道超过它。之所以没选择左侧超车,是因为路中央是实线。但就在我从左侧超车到一半,我眼睛正看向对方车辆的瞬间,只听得车右侧“咚”一声闷响。我心知不妙赶紧回头看右面,后视镜里那辆自行车已经倒在路边了。
这还有啥可说的?赶紧靠边,下去查看骑车人受伤了没有,而此时那辆速度慢得离谱的小车早已经开走了。
把骑车人扶起来,看起来对方倒也没有什么大碍,精气神都还可以,就是嘴巴里哼哼唧唧的埋怨我怎么这么不小心。我当时是又羞愧又着急——羞愧是因为一直标榜自己开车守规矩,但没想到今天难得破戒就出事;着急是因为生怕把对方撞出什么问题,因为这占用非机道完全是我理亏啊!(当然了,我还着急要回去上厕所呢...)
接下来倒也简单:骑车人衣服裤子都破了,膝盖这里好像有个口子,腰里也有片红。他说要他正要上班去,现在只能去医院检查了,你就赔我点医疗费吧。我问多少钱,他开价1800。
我说师傅就你这个伤要开1800也太夸张了吧?!车也没坏,你人看起来也挺精神...这样吧,我车上正好有准备去加油的300块钱给你算了。说实话,当时我从1800直接还价到300其实也是抱着人家”漫天要价“,我”就地还钱“的心态。没想到骑车人说,300太少了,那……你再给我加100块吧。额,人伤事故400块就能搞定啊?说实话我当时觉得自己还挺幸运的,马上掏钱给他上车走人,这事就算了结了。
回到家和家里领导说起这事,她首先批评我不应该开上非机动车道,其次说既然人家也没什么大伤,400块钱就当是破财消灾了。由于这事是由我违反交规引起的,自己觉得挺糗的,也就没好意思和大家说——还是我自己暗搓搓的改正吧。
直到今天看到家里领导发来的这篇文章,我才感觉自己很可能也是遇到了这伙“碰瓷党”,理由如下:
1、当时那辆莫名低速霸占着唯一一根车道(路中央是实线,无法左侧超车)的轿车很可疑,为什么它突然低速并开了那么长时间而等我发生车祸后又马上一溜烟开走了呢?
2、我在超车前还特意看了一下非机动车道,明明距离那辆自行车还很远,但为什么就在我超车一瞬间还是带倒他了呢?
3、骑车人摔倒但看起来并无大碍,腿和衣服上的破洞与伤口现在想起来似乎也不是新鲜伤(这一点不确定)?还有,赔偿款从1800元的开价还到400元成交只用一个回合,好像这也有点太“便宜”我了?
现在想起来,这恐怕就是一个“碰瓷”的圈套:先用那辆慢速轿车故意逼我不耐烦从非机动车道上超车,然后旁边的骑车人趁我超车只注意观察轿车时迅速撞上我并摔倒。等我下车后,那辆慢速车迅速离开而骑车人则利用我违反交规自觉理亏和急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态骗个三五百块钱。
只可惜这事已经过去许久,我也没有来得及从行车记录仪中把当时的录像copy出来,只能靠文字把事件重演一遍。事实上,碰瓷党固然可恶,但如果不是我当时违反交通法规,借用非机动车车道超车(大不了停在路边等他们走远)也就不会再发生后面的事情。他们其实就是利用车主自觉违章而不愿惊动交警避免麻烦的心态而屡屡得逞。
说一千道一万,正是因为我破了自己平时要“遵纪守法,文明行车”的理念才花400元买回来这样一个教训。所以,如果你在路上遇到这种事,大家千万别学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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