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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感的“奇迹”

(2010-04-07 09:48:12)
标签:

矿难

隐患排查

矿井

煤矿开采

大矿

王家岭

杂谈

分类: 感悟生活

    常常感慨,我们的新闻真是不乏素材。那边旱灾害没完没了,这边山西王家岭、河南伊川又相继矿难……

    这次矿难之后的舆论态势令我惊讶不已。与前几年我们频见的责任事故矿难之后,官员倒台、矿主逃逸、家属欲绝、媒体声讨等不同的是,此次打开电视、翻开报纸,看到的和听到的主题词,不是“奇迹”,就是“好消息”……矿难未完、人员尚困井下、责任人尚未追究、事故原因尚未彻底公布之际,我们的主持人一副解说体育赛事、报道拿金牌似的样子:“王家岭见证生命奇迹!”……如此这般,对死者、对侥幸生还者和可怜的家属们,是否都不够人道呢?!

    更让我“敬佩”的是,我们某主管领导们已经开始出来总结,此次救援创造了“两个奇迹”。似乎一场明摆着违反安全生产条例而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几乎被包装成了一场大爱无疆的人道主义援助。缘何于此,盖因原来那些多是“小煤窑”、“私人矿”,而此次,乃国有大矿也。

 

伤感的“奇迹”


    从视频中看到、听到救援现场发来的消息,泪水也一次次模糊了我的眼睛——从3月28日矿难发生,长达一周的组织营救,终于让人看到了希望的曙光,种种复杂的情感也难以抑制地涌上心头……上面这张图, 让我想起我在搜狐开博后写的第一篇文章《大眼睛》,今天翻出来再看,不仅潸然。
    终于等来了“通报”。通报指出,“这起事故是今年以来发生在国有大矿的第二起严重透水事故,也是发生在基建矿井的又一起严重透水事故。再次暴露出部分在建矿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等突出问题。”
    “通报称,该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是:未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8号),掘进工作面探放水措施不落实;劳动组织管理混乱,为了赶工期、赶进度,当班安排14个掘进队同时作业,作业人员过度集中,且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不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特别是今年3月份以来20101工作面回风巷多次发现巷道积水,但一直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通报背后的故事是,近期多次透水预报无人问津,这才把一百多个生命推向了死亡的境地!这样的“粗放管理”, 才不可谓不是“奇迹”吧?!
    “通报”之后,跟着就是一段似乎读过多次的文字:“为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通报提出以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矿井防治水责任制,切实落实防治水的法规标准和各项措施;认真开展一次为期3个月的煤矿水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要高度重视煤矿防治水工作,认真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要加强对基建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
    我们从不吝惜颁布各类“规定”、“通告”,可我感慨于“血煤”的教训为什么就总不能被汲取呢?!救援行为的坚决与有效,无法屏蔽事故本身带来的惨痛。如果我们把对生命价值的推崇,更多用于矿难的救援,而在生产环节安全监管上,却缺少对生命的制度性关爱,那我们这个社会的“文明成色”显然严重不足。矿难频发、久治不绝的深层原因何在?有人曾做出精辟概括:缺乏对生命的敬畏、缺乏最基本的人文关怀、缺乏货真价实的法治理念和实践、缺乏宪政框架下真正行之有效的民主监督体制。原因如是,根治之道自然也在其中了。
    民之为大,社稷次之,这是古人告诉我们的一个最朴实的道理。然而,在这一起起惨烈的矿难之中,我们感受不到任何对生命的尊重,看到的就是一场场悲剧。而这些悲剧果真不可避免么?我最近看到一组数据的对比,大意就是在美国和中国的煤矿开采死亡率的对比,我们的死亡率是对方的三十到五十倍。我相信就目前的煤矿开采技术而言,我们未必逊色美国多少,那么这么高的死亡率缘何而来?徐小平老师就在微博上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西方国家依法管理的方法。有什么难的吗??!那么,我们的话题又要回到利益上来了,在巨大的利益背后,无论是小煤窑,还是国有矿无一例外的都在安全投入上敢说自己是花了功夫,下了血本么?
    此刻,我只有一种悲哀,这种悲哀是发自内心的,也是很无奈的。这样的悲剧还会发生多少次?到底谁该对这样的悲剧负责?说实话,不在于处分了多少责任人,也不在于赔偿了遇难者多少抚恤金,关键的关键在于这样的悲剧还有没有个终结?如何“有尊严地活着”,恐怕也要从中寻找答案了。
    我们需要奇迹。曾子墨说的好,“怎么就不能为我们创造一个从此再无矿难的中国煤矿史上的奇迹呢?”。


2010-4-7凌晨于深圳。大梅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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