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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毒软件大小通杀,用户能要求赔偿吗?

(2008-05-18 22:28:50)
标签:

电脑

法律

店堂告示

杀毒软件

格式合同

it

分类: 引用案例分析

16*星公司开发了某杀毒软件,在安装程序中作了本软件可能存在风险,继续安装视为同意自己承担一切风险的声明。消费者张某购买了该正版软件,安装时同意了该声明。但在运行使用时,该软件误将操作系统当作病毒删除,因而导致张某电脑瘫痪并且丢失存在其中的所有文件。问:张某是否有权要求*星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因此,本案中的免责条款无效,张某有权要求*星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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