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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异了,小孩“闯祸”谁来赔?

(2008-05-13 00:33:37)
标签:

家庭

民事责任

关于贯彻执行

未成年子女

父亲

教育

分类: 引用案例分析

8、小明今年十岁,父母离婚后跟妈妈生活,不久妈妈失业,由爸爸每月给付抚养费800元。某天小明在学校操场打篮球时误将同学眼睛撞伤,该同学前后共花去医疗费用五万多元。这笔巨款小明母亲无力支付,问:小明父亲是否也有责任承担呢?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8条规定,“父亲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和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责任。”综上所述,小明父亲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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