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四川凉山某县一个九级工伤者家属简单沟通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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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2日晚上戌时,来自四川凉山州某县一个九级工伤者家属来电简单沟通了18分钟左右。
说她52岁的丈夫因工作原因烧伤工伤案,2023年第一次劳动能力鉴定为八级。
一年多之后第一次申请复查鉴定为九级。
她说有丈夫肺功能中度损伤的医院证据,应为五级工伤才对,但当地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最终并未采纳。
她想对再次劳动能力鉴定九级结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她说想进京委托我们工伤律师团队代理她家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子。告知她,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这个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子的钱我们律师是挣不到手的。不该挣的钱,我们不能蒙骗当事人白花钱!
如实告知家属,只能再过一年后再次申请复查鉴定才可能予以纠正,但现在九级工伤结论建议家属暂时不要去领取三个一次性工伤待遇。
省级劳动能力鉴定九级结论系2025年5月作出。那若想纠正,就得耐心等到明年五月份再第二次申请复查鉴定才可能纠正。
让她明年三、四月份再和我联系。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因此,对于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有错误的,只有一种救济途径,那就是等1年之后,申请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并未对一年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复查鉴定有次数限制,理论上来讲,若对劳动能力鉴定不服每隔一年都可以申请复查鉴定。
对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不服,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予以解决,因为省一级的结论属于最终结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一般法院会予以驳回诉讼请求的。
但是,若这位四川凉山一案家属明年三、四月份再找我,拟申请第二次复查鉴定,这个我们工伤律师团队可能会帮助他在复查鉴定环节。这个家属可以委托我们团队进行代理,这个属于我们律师非诉讼代理业务,或许能帮助予以纠正前面错误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备注: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原创第1384篇工伤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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