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云南楚雄一个超过48小时工亡案家属亲友沟通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咨询电话:13910909615
这个楚雄工亡案家属的一位亲友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据说,他曾分别通过两名律师同行推荐找我,他也在网上搜索过我发表的类似超过48小时脑出血工亡行政诉讼案相关文章和类似案件成功案例。2025年4月8日电话沟通了至少两次。
前期,因为亲属关系,他帮助死者家属收集病历资料、出谋划策等工作。
他的一名近亲属因超过48小时,未被当地人社局认定为工伤或因工死亡。关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这个并无异议。
脑溢血或脑出血超过了48小时,就这个存在重大分歧和争议。
去年11月下旬当地人社局出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六个月内,也就是到今年5月下旬之前一定要递交行政起诉状。
据说死者家属在当地曾委托律师代理,不久前已经递交了一次行政起诉状,可法院让撤诉。言外之意,这个超过48小时官司家属打不赢!家属及其代理律师于是就先撤诉了。

看了病程记录,三个脑死亡基本特征的病历资料记录并非十分明晰。
病历记录有一点瑕疵,就是有无自主呼吸没有明确记录,但全程确实上着呼吸机维持生命体征。48小时内深度昏迷或深昏迷及对光反射消失这两点病历中记录明确。
就是因为这个病历记录存在着这一点瑕疵,可能大概率会在后续法律程序当中造成家属及其当地委托代理律师难以找到合适的司法鉴定机构来做48小时内脑死亡司法鉴定。
他向死者家属积极推荐找我代理此案。他知道我们常鸿所陈律工伤律师团队曾成功做过类似48小时内脑死亡司法鉴定,也有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并引起再审程序的成功案例。
2025年4月8日晚戌时,他召集几位家属(包括死者配偶,儿子儿媳,死者父亲)一起协商,初步推荐找我代理。据说几位家属需要时间内部沟通后才能给予回复。
六、七年前,我们工伤律师团队曾去云南楚雄市和楚雄州出差办理过一个工伤案子的劳动仲裁、一审和二审民事诉讼。当年搭档左大律和我一起合作承办。

备注一:与超48小时工亡行政诉讼案有关的陈律主要文章有:
1、第788篇工伤原创文:《超过48小时脑出血工亡行政诉讼中因未提供鉴定机构败诉后的救济》;
2、第990篇工伤原创文:《一个脑死亡司法鉴定得来非常不易!》;
3、第1023篇工伤原创文:《脑死亡司法鉴定最好通过法院委托进行司法鉴定!》;
4、第1057篇工伤原创文:《家属收到工亡行政诉讼案检察院再审检察建议通知》;
5、第1062篇工伤原创文:《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容易让案子起死回生!》;
6、第1172篇工伤原创文:《超过48小时工亡案亦可尝试走扣除呼吸机时间之路》。
以上陈律这六篇原创工伤文在百度、新浪微博、搜狐号、中国律师观察网、或今日头条能搜索到。感兴趣的家属或同行可以一起探讨研究。

备注二: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原创第1264篇工伤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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