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河北高院再审审查法官一封信:寻求工亡待遇先行垫付公正裁决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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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亡待遇申请国家先行垫付的行政诉讼案漫长征程中,我们仿佛置身于一个充满矛盾与困惑的迷宫。每一次败诉,都像是在迷宫中撞到了一堵看似无法逾越的墙,但我们从未放弃寻找出口的努力。
这个案件的历程可谓波折重重。
一审在香河县人民法院行政诉讼中败诉,二审在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样败诉。
河北的一二审给出的败诉理由是,认为应当由公司注册地北京市石景山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予以先行垫付,而不应由生产经营地香河县来先行支付。
这一判定就是一道冰冷的枷锁,将家属获取工亡待遇先行垫付的希望暂时锁住。
然而,故事并未就此终结。
我们两位律师继续代理家属在北京市进行诉讼。但命运却在捉弄人,在北京的一审,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一审行政诉讼败诉,二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也败诉。
而北京这边一二审判决我方家属败诉的理由正好与河北的相反,认为应当由生产经营地河北省香河县予以先行垫付,不应由公司注册地北京这边支付。
这样两个截然相反的判决力量在拉扯,让家属在寻求公正的道路上更加迷茫。
2025年3月2日晚,怀着对公正的执着追求,我特意给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审理本案的法官写了一封信。
这封信,不仅仅是一张纸,它承载着家属的希望,也凝聚着我们律师对法律公正的信仰。
3月3日,我将这封信连同北京这边的一二审判决书一起通过中国邮政EMS寄给了河北高院再审审查法官。
这封信犹如黑暗中射出的一束光,我们希望它能够穿透重重迷雾,抵达法官的内心。
我们希望河北高院能够依法裁定提审或者指令中院再审,最终改判河北香河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予以先行垫付家属工亡待遇。这并非是无理的要求,而是基于法律的公正和对家属权益的尊重。
在这个案件中,家属已经在法律的迷宫中徘徊了太久,他们承受着失去亲人的痛苦,不应再被这种相互矛盾的判决所困扰。
法律的意义在于维护公正,而在这个案件中,我们相信河北高院的法官有能力和智慧解开这个矛盾的结,让工亡家属能够得到应有的待遇先行垫付。
这不仅是对家属权益的保障,也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
每一个判决都是一块基石,构建着公众对法律公正的信任大厦。
我们期待河北高院的这一裁判能够成为一块坚实的基石,为这座大厦添砖加瓦。
小结:
工亡待遇申请国家先行垫付行政诉讼案在河北和北京的一二审均败诉,且两地败诉理由相互矛盾。
我们北京市常鸿所陈律工伤律师团队给河北高院再审审查法官写信并寄送北京的一二审判决书,希望河北高院能裁定提审或指令中院再审,改判由河北香河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行垫付家属工亡待遇,以实现法律公正和保障家属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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