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亏没有提前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背后的权益考量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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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充满了意想不到的变数,在工伤案件里,这些变数更是关乎着一个家庭的权益与未来。
2025年1月14日,陈律师身体不适,经历了长时间的睡眠与休息。
然而,1月15日早晨醒来,却听到了一个令人悲痛的消息——一位曾经咨询过自己的小伙子的父亲,因工伤去世了。这一消息让人心情沉重。
这位小伙子的父亲工伤案,陈律师已经指导帮助了一年多。
这一天一地之间,仿佛有着一种难以言喻的感应。
14日陈律师身体不适,15日身体好转之时却传来噩耗,这种冥冥中的联系虽然难以解释,却也让我们感受到生命中的一些奇妙关联。
小伙子在15日早晨拨打陈律师电话时,由于陈律师睡觉关机未能接通,随后通过推荐者联系到了陈律师。这位推荐者系2021年3月陈律承接的衡水桃城一个重残工伤案客户,因为推荐者本人工伤案复杂疑难,至今还在诉讼程序当中。
陈律师在得知消息后,迅速做出了合理的安排,让小伙子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进行死因鉴定,并且建议在死因鉴定完成之前不要安排下葬事宜,因为公安机关委托做的死因鉴定具有权威性。
这一系列的安排体现了在处理工伤死亡案件时的谨慎与专业。
这位小伙子的父亲年仅53岁,和推荐者以及陈律师属于同年龄段的人,他的离去无疑是家庭的巨大损失。
在这个工伤案件中,有一个关键的点值得我们深思,那就是工伤已经认定,但尚未做劳动能力鉴定。
这看似是一个偶然的情况,却有着重大的意义。
得亏没有提前做劳动能力鉴定,这背后有着深刻的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是一笔相当可观的金额,属于工亡待遇中的核心利益。
而对于伤残职工而言,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才能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全部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只能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所以,如果提前做了劳动能力鉴定,可能就会失去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一核心利益。
近几年以来,全国各地不少重残一级工伤者家属来电咨询陈律师此类和停工留薪期内外有关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及可能死亡的后果。陈律师在两年前曾做过专门深入的研究。
陈律师的一系列相关文章也为类似的工伤案件提供了更多的参考和研究方向。
这些文章涵盖了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死亡待遇的不同情况以及相关的成功案例等内容,无论是工伤者及其家属还是同行,都可以从中获取到有价值的信息,深入探讨研究工伤案件中的权益问题。
总结:
在这个河北衡水桃城区相关的工伤案例中,小伙子父亲工伤认定后未做劳动能力鉴定,在停工留薪期内死亡,得亏未提前鉴定才可能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陈律相关文章可供深入研究此类工伤权益问题。
备注一:与本文有关的陈律主要文章有:
1、第755篇工伤原创文:《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是造成死亡的同等原因是否享受工亡全部待遇?》;
2、第770篇工伤原创文:《一个植物人一级工伤一年后死亡是否可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第771篇工伤原创或整理的文章:《植物人工伤一年后死亡可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四个成功案例》;
4、第773篇工伤原创或整理的文章:《一年多死亡因官司太久可视为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判例》;
5、第1080篇工伤原创文:《与北京石景山一个工亡案家属简单沟通》;
6、第1133篇工伤原创文:《与云南昭通一个植物人工伤家属电话沟通》;
7、第1176篇工伤原创文:《得亏没有提前做劳动能力鉴定!》。
以上陈律这七篇原创工伤文在百度、新浪微博、或今日头条能搜索到。感兴趣的工伤者及其家属或同行可以一起探讨研究。
备注二: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原创第1196篇工伤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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