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遇到工伤先行垫付怪圈儿该咋办?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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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山西省晋中市某区县的工亡案,家属在2017年8月就来我们北京市常鸿所律师楼当面咨询过陈律。
2018年春节后的正月,陈律和晋中市寿阳县一个工伤客户一起还在这位工亡案家属家里居住了两个晚上。
晋中工亡案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终本裁定。
家属依法向晋中本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亡待遇先行垫付,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答复不予先行垫付,理由是应当找公司继续执行等理由。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婉拒后,向当地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结果是撤销答复,责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然而,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换一个马甲,又找一个理由,书面答复还是不予先行垫付。
家属委托当地律师在不久前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立案庭告知要先走行政复议程序,退回立案资料。
这时,工亡案家属又找到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说我们的复议结论很可能还是和上次一样。
家属就想,这样下去就可能形成永远的车轱辘转,原地踏步,无限循环后先行垫付待遇永远得不到落实。这该咋办呀?这一个怪圈如何解决呢?
其实,可以在即将第二次收到行政复议结论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即可。
那就是说,若行政复议结论还是撤销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答复并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这样一个结论的话,那就对该行政复议结论也提出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被告是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和当地人民政府共同被告。因为先行垫付的诉求是落实工亡待遇,要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予以先行垫付的目的,行政复议要求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并没有实现家属目的,家属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予以解决。
备注一:与工伤保险待遇先行垫付有关的陈律主要文章有:
1、第641篇工伤原创文:《我们承办的北京三个工伤案先行垫付均成功》;
2、第790篇工伤原创文:《工伤案终本裁定后接下来该怎么办?》;
3、第810篇工伤原创文:《与河北廊坊一个二级工伤者简单沟通执行后续》;
4、第879篇工伤原创文:《与香河一个二级工伤者第二次沟通终本后先行垫付》;
5、第887篇工伤原创文:《与助理一起研究河北工伤和人损双赔成功案例》;
6、第916篇工伤原创文:《浅思河北香河二级工伤之第三人侵权案诉讼策略》;
7、第934篇工伤原创文:《廊坊香河二级工伤客户把一生的幸福安危全都托付给了我》;
8、第1025篇工伤原创文:《廊坊香河二级工伤先行垫付行政诉讼案二审扳回一局!》;
9、第1076篇工伤原创文:《河北香河工亡先行支付案已向河北高院申请再审》;
10、第1136篇工伤原创文:《与山西运城一个工亡案家属简单沟通》。
以上陈律这十篇原创工伤文在百度、或新浪微博、或今日头条能搜索到。感兴趣的工伤者及其家属或同行可以一起探讨研究。
备注二: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原创第1171篇工伤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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