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思内蒙一个八级工伤案两大难关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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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工伤者38岁,男,汉族,老家西北人。据说是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一位律师同行推荐他找我的。
在内蒙受伤,内蒙某市工伤认定后劳动能力鉴定为八级。
劳动能力鉴定之前,雇主包工头按预估九级工伤等级赔了30万落袋,签了一次性赔偿协议。
因涉及到违法分包或转包,工伤认定在公司头上。
拿到雇主30万赔偿款后,可是实际住院治疗医疗费却花了五六十万,还不够医疗费开支。四处举债继续治疗中。
另外,更严重的受伤部位因果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不存在因果,申请复核后结论还是不存在因果。若存在因果,可能至少应为四级工伤伤残等级。
现在,有两个大难关摆在面前:
第一个大难关:
伤者已提起劳动仲裁索赔,因为生活还要继续。八级工伤赔偿是否可以与雇主包工头曾赔偿的三十万可以同时获得,即是否可能双重赔偿?因为双赔对伤者利益最大化。当然,争取双赔难度颇大!
若打补差的话,伤者进京委托律师或许意义不太大。只有打双赔找我们工伤律师团队才有可能。这样类似案子在司法实践当中的确有双赔的成功案例支持!
我们北京市常鸿所陈律工伤律师团队曾在河南省某市做了一个重大工伤案子,一级伤残等级完全护理依赖工伤者在雇主包工头一次性赔偿了105万之后,另外通过打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法院一审判决公司承担相关工伤保险待遇87万元,对雇主赔偿并未在工伤赔偿之中予以抵扣。一审法院认为雇主赔偿属于第三人侵权赔偿,与工伤赔偿之间并行不悖,双赔的思维。虽然,河南此案还在诉讼程序当中未结束,但可以看出雇主包工头赔偿的确在司法实践当中可能与工伤赔偿双赔。
第二大难关:
如何破解目前劳动能力鉴定不存在因果这一魔咒?这一魔咒不破解的话,伤者后半辈子生存难以基本保障。八级工伤与四级工伤之间的工伤待遇天壤之别。对这位内蒙工伤者来讲,必须要全力以赴去推翻劳动能力鉴定无因果的结论。但突破口在哪里呢?
是否可以考虑通过司法鉴定疾病和工伤之间因果关系来改变或纠正劳动能力鉴定无因果的结论呢?这个是目前我们团队一种设想。若这个设想可行,则后续很可能要和当地人社局打行政诉讼,增补受伤部位,提高工伤等级。但难度可想而知!
备注一:本文关联文章有:陈律第761篇工伤原创文:《三门峡市灵宝市客户一级工伤案终于一审胜诉!》。
备注二: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第1149篇工伤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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