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苏州一个职业病噪声聋六级工伤者沟通民事赔偿补差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咨询电话:13910909615
一个江苏苏州职业病噪声聋六级工伤者最近和我微信沟通交流。
郭先生,男,55岁,苏州市吴江区人。
郭先生说在本地好像找不到懂职业病单独民事赔偿的律师。有的律师即便可能是懂职业病单独民事赔偿,但可能并没有实践当中他们自己承办的成功案例。
据说现在郭先生在江苏本地找了一位律师帮他代理工伤索赔一案。职业病单独民事赔偿补差一案尚未委托代理律师。
2024年3月6日晚,我初步帮助苏州噪声聋六级工伤者计算了一下民事赔偿大致赔偿数额。
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
若参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六级裁判,扣减掉他现在拿到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万元,这种算法对他最为有利。这种算法他可以获得民事赔偿补差大概50万左右。
参考案例有: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7民终3487号民事判决。
江门中院这个判决不仅参照劳动能力鉴定裁判而且只扣减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后面两个一次性不予扣减,理由是只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性质与残疾赔偿金性质相似。
第二种情况:
参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六级裁判,不仅扣减掉他现在拿到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万元,还要扣减掉后面两个一次性。这种算法他民事赔偿补差只有20万左右。要比前一种算法差多了。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参考案例有: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达中民终字第289号民事判决。达州中院是直接扣减三个一次性。
第三种算法:重新做司法鉴定,低等级的人损鉴定等级,再按照上面两种算法扣减掉,那就损失比较大。有可能根本就不存在民事赔偿差额。
以上三种算法,其实就是这位苏州职业病六级噪声聋先生在以后的诉讼之中可能会遇到的诉讼风险。
如何朝着对这位职业病噪声聋六级伤者最为有利的职业病单独民事赔偿补差方向前进?是一件可能不大容易的事情。
这位职业病伤者能否最终与我们常鸿所工伤律师团队合作,要看缘分。有缘千里来相聚。
我们常鸿所陈律工伤律师团队人数不多,就两三个人,还全国各地跑工伤案子代理。全天下这么多的职业病工伤者,我们力量极其有限,能帮到的仅仅只是九牛一毛的数量。
备注一:文中姓为化姓。内容稍有改动,大意没变。
备注二: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原创第1006篇工伤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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