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山东淄博一个职业病苯中毒伤者初步计算民事赔偿补差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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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日,这位职业病苯中毒伤者在今日头条私信给我留言。让我帮她初步计算一下职业病单独民事赔偿的赔偿数额。
职业病伤者,年龄46周岁,女,汉族,姓徐。
据说她对照了一下工伤鉴定标准,很可能是工伤五级伤残等级。职业病诊断之前月均工资8768元。有一个未成年孩子14周岁。还有需要赡养的父母亲。
徐女士说她单位很可能不再给她安排工作岗位了,那就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了。
我初步在留言里面帮助伤者计算了一下职业病民事赔偿可能的补差大致数额为贰拾万左右,参照工伤五级标准初步计算。初步计算如下:
一、工伤赔偿总额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累计计算到法定退休年龄五十周岁的伤残津贴数额:8,768元/月×18个月+8,768元/月×70%×12个月×4年=157824元+294604.8元=452,428.8元。
二、民事赔偿总额为: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和孩子的抚养费(父母亲的暂不予计算,等官司进行时计算):49,050元/年×20年×60%+35,000元+28,555元/年×4年×60%÷2=588600元+35000元+34266元=657866元。
民事赔偿补差数额等于民事赔偿总额减去工伤赔偿总额=657866元-452428.8元=205437.2元。
大致徐女士的职业病单独民事赔偿补差数额为二十万左右,一般不会超过二十万,因为最终法官酌定一个赔偿数额,若分过错大小的话。
职业病单独民事赔偿补差一案,通常法官会按照公司一方占主要责任百分之八十左右过错比例大小确定赔偿责任。
我们曾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承办过一个职业病单独民事赔偿补差案成功案例,最终客户拿到了48万赔偿金额,一审法官是酌定判的,按照公司承担八成责任、个人承担两成责任裁判。
伤者目前还处于职业病诊断阶段,尚未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再帮助计算一次大致民事赔偿补差数额。或许和我现在计算的出入不太大。伤者说她可能构成工伤五级是参考的工伤鉴定标准当中的这一条:60)中毒性血液病,白细胞含量持续3×109L(3000mm3)或粒细胞含量1.5×109L(1500mm3)。
我们常鸿所陈律工伤律师团队曾在浙江温州办过一个苯中毒白血病二级工伤案(这个打的是伤残津贴差额官司,胜诉),在辽宁省大连市办过一个苯中毒白血病六级工伤案(这个打的是职业病单独民事赔偿补差官司,最终补差)。
备注一:文中姓为化姓。内容稍有改动,大意没变。
备注二: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原创第1002篇工伤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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