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河南新乡一个脑出血重残工伤案家属简单沟通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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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工伤案家属于2023年10月29日上午九点半在今日头条私信里给我留言或打招呼,但那时基本没怎么说话和咨询问题。伤者目前状况是重残、不能自理。
2024年2月9日(大年三十除夕)傍晚申时和酉时许,把他家属因脑出血重残工伤行政诉讼案的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和河南高院再审驳回裁定都加微信后发我看了。均败诉。
败诉的原因主要在于两个证据不足。
第一个证据不足是说摔倒无证据支持,判决认定为晕倒。原告重残伤者一方主张曾因摔倒而导致脑出血,但法院认为伤者一方证据不足。
第二个证据不足是说和工作有关联性证据不足。工作环境污染或者化学危害等因素导致脑出血,法院认为原告伤者一方证据不足。询问家属在一审和二审诉讼过程中是否做过因果司法鉴定。回答无。
一审、二审和再审均结束了,那后面的司法救济途径是什么?
首先,官司的后一步是走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程序。
再审裁定是2023年11月底裁定驳回的。行政诉讼再审裁驳后申请检察院监督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那就还有三个多月时间可以依法申请检察院监督。
申请检察院监督是必须要走的法律程序,但在没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一审和二审判决的情况下申请检察院监督,这个诉讼程序难度非常大。
其次,官司的另一方面,要做因果关系司法鉴定,可能要启动另一个诉讼程序来做司法鉴定因果,例如健康权案由官司。或者职业病诊断。这两个程序难度也是非常大。
一审、二审和再审三个诉讼程序走到了现在,均败诉。那么,后面更加艰难的诉讼程序继续存在和需要进行,可能后面诉讼时间还比较漫长!
这个脑出血重残工伤行政诉讼及其可能存在的关联案,属于工伤案子里面的重大复杂疑难工伤案。
家属询问工伤官司还有无胜诉可能性?
翻案胜诉是有一定可能性的,但是难度非常大!我们律师不对任何案件结果做任何虚假性承诺。
告知家属官司的诉讼风险始终存在。
简单微信谈了一下代理事宜。家属说当地律师懂这一块儿的比较少。
若有缘形成代理事宜,家属可能春节后要进京来我们常鸿所律师楼面谈一次。
本案即便春节后承接,也要在动后续官司之前进行必要的研究。
我们工伤专业律师也要经常做一些重大疑难复杂工伤案件遇到的法律课题或难题的科学研究。
另外,新乡市辉县市这个脑出血一案,因为目前没有工伤认定,单位只缴纳了工伤保险没有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花了40几万,从新农合报销了20多万,伤者本人及家属自己负担了20余万。
这个伤者及其家属自己负担了20余万是否合理合法?这个也需要进一步研究。
备注: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原创第994篇工伤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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