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行政诉讼案脑死亡鉴定是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做的司法鉴定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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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4日,写了一篇工伤短文:《一个超过48小时脑出血工亡行政诉讼及关联案进展》发表了。日前已把这篇短文内容稍微扩充一下再次发表了。
有一位律师同行2月5日在今日头条上给我留言沟通,说他也在办理这样一个类似案子,案子到了当地高院再审程序。也想做脑死亡司法鉴定。
问我,我的这个超过四十八小时脑出血工亡行政诉讼案当中需要的脑死亡司法鉴定在哪里做的?
4日文中其实说明白了,是在医疗纠纷案诉讼当中做的脑死亡司法鉴定。
为什么要在医疗纠纷案诉讼当中去做脑死亡司法鉴定呢?
难道工亡行政诉讼程序当中不能再做脑死亡司法鉴定了吗?
对的。因为原来的工亡行政诉讼案一审和二审均未申请过脑死亡司法鉴定,那就在行政诉讼中一般不可能再有机会申请做脑死亡司法鉴定了。高院再审审查阶段一般也不允许做脑死亡司法鉴定。那么,在申请检察院监督程序可以吗?理论上可以,但实际上或现实中不一定行得通!
那就只能另辟蹊径去做脑死亡司法鉴定。因为只有法院委托做司法鉴定才具有权威性。所以,最终选择启动一个医疗纠纷案官司拟诉讼中申请脑死亡司法鉴定。
那有人会继续问,在医疗纠纷案当中容易申请法院去做脑死亡司法鉴定吗?答案是可能非常困难!若您走过了这个医疗纠纷案诉讼程序可能就知道了,非常不易!
有人会问,在哪一家鉴定机构做的脑死亡司法鉴定呢?
我只能说,一方面我们曾为此付出了不少时间精力来研究司法鉴定机构,我们得来非常不易!不可轻易告知具体哪一家司法鉴定机构。另一方面因涉及隐私等诸多不方便透露不能告知具体哪一家鉴定机构做的。再有,我们工伤律师团队正在承办的这个案子目前尚未有明确圆满结局,所以也暂不可轻易示人。只能大致告知是六家鉴定机构当中的一家做的。
哪六家呢?
我曾发表过一篇工伤文:《打超过48小时脑出血工亡行政诉讼案可做脑死亡推断的司法鉴定机构》。此文中有这六家鉴定机构名。
近期我还发表了一篇工伤文:《有十二家司法鉴定机构可做脑死亡时间推断》。也是此文中列明的12家司法鉴定机构当中的一家。
上述两篇文章在百度和今日头条均可搜索到。
备注: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原创第992篇工伤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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