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湖北黄石一个严重烧伤工伤案家属第二次沟通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陈剑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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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下旬一日,曹先生在单位被烧伤,烧伤面积达到了70%(深二度至深三度)。
2023年3月31日午时,家属来电第一次和我沟通16分钟。
受伤前月均工资7000元左右。有工伤保险,据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不到六千。
伤者年龄44岁。工伤已认定。尚未做劳动能力鉴定。
上一次电话让家属找一趟当地应急管理局。家属去找了,有利的是可能会解决半年多以来的护理费问题。
受伤半年多以来,停工留薪期工资单位未全额发放,家属护理费也未支付。这起生产安全事故,是因为在工作时单位同事烧电焊引发的火灾事故。
2023年4月14日晚上戌时,和家属第二次电话沟通32分钟。
这次我在电话里建议家属接下来主要围绕争取以下六个方面的利益:
一、这样严重的烧伤案,最好停工留薪期保证有一年时间。到2023年9月之后再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二、因为当地应急管理局到单位做了初步调查后,要求单位支付家属护理费到2023年3月份。争取尽快落实家属护理费问题。
三、让家属到当地社保局把受伤前一年至今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都打印出来。看看工伤缴费工资与实际月均工资之间差额有多大。不要小瞧一个月一千元的差额,累计十六年到六十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和一次性伤残津贴差额也快将近二十万的差额。
四、争取停工留薪期的工资补齐差额。
五、下回继续住院时,让医院医生在病历上注明或描述全身烧伤后的瘢痕面积记录清楚。这个对后面的劳动能力鉴定至关重要。
六、这个是单位同事烧电焊引发的火灾,属于单位同事造成的侵权案。将来有无可能工伤和单位同事侵权案这两个案子同时获得双赔,若双赔,伤者及其家属利益最大化。
备注一:因涉及隐私故化姓。
备注二: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第821篇工伤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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