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一个七级老工伤案圆满调解解决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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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营口市的一个老工伤案,是2002年的工伤。伤者在当地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复员军人。伤者姓贺,55岁,男。
是2002年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案,交通事故案早已诉讼解决完毕。
工伤一案,直到2011年才认定工伤。2015年做的劳动能力鉴定。
2018年初拿到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我查找新浪微博的工作记录上只有2021年3月开始关于本案的记录。至今指导帮助贺先生至少有一年半以上的时间了。
我曾建议贺先生到安监局投诉,未果。后来考虑到这个案子走生产安全事故单独民事赔偿不大妥当,因为已经有了交通事故的第三人侵权赔偿。
在七级工伤案中,2018年初拿到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按2002年的工资标准计算的,显然过低,欠妥。
于是,就存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还有住院护理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因官司标的额较小,我没接受当事人的要求代理此案。建议过他在当地找律师。但他并未在当地委托律师。
与公司沟通交涉很多年一直没有进展,他曾想到北京等地上访解决,被我拦住了,建议他不要上访解决,争取和公司沟通协商解决。
因为打官司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性,所以也不建议走法律程序解决。
虽然未承接贺先生的老工伤案,但一年半以来,全程都在远程指导贺先生通过非诉讼渠道解决。
从2022年6月和7月份开始,贺先生恳请公司领导和法律顾问多次和我电话沟通协商。
虽然公司领导和法律顾问与贺先生及我之间在上述三个工伤赔偿项目上存在些许分歧,但最终在2022年11月中旬通过斡旋、调解,终于成功地解决了一个将近存在二十年的老工伤遗留的法律问题。公司已将工伤调解全部赔偿款打到了伤者贺先生的银行卡上。
七级工伤贺先生对最终协商调解解决的结果比较满意。
备注一:因涉及隐私故化姓。内容稍作改动,大意没变。
备注二: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原创第736篇工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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