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工亡一次性生产安全事故单独民事赔偿额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陈剑峰律师
问题:
陈律师,您好!
我以前也是做律师的,现在四川省达州市某学校里面当老师。
日前我有一个近亲属的家人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作,被冒顶砸死了。
这个工亡案应当属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请问陈律师,知道您专业工伤律师,这个工亡案,若构成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还另外有生产安全事故单独民事赔偿吗?
北京陈剑峰律师回复:
一、关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定性。
建议到当地应急指挥局报案,应急指挥局依法成立专门的事故调查组,形成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把此次事故定性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这是一个基本的证据前提。
二、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单独民事赔偿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订版):
第五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2、《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死亡的,死亡者的近亲属依法领取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保险待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还应当向其一次性支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数额为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十二倍。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无营业执照以及未经依法登记、备案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从业人员死亡的,除由该单位向死亡者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支付相关费用外,还应当依照前款规定一次性支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
三、关于福建省工亡案一次性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具体数额。
福建省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140元。
12倍就是:51140元×12倍=613680元。
也就是说,在福建省发生的工亡案,工亡案家属除了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工亡待遇之外,构成生产安全事故的,2022年还可以另外获得一次性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613680元。
备注一:参考中国裁判文书网:福建省支持一次性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成功案例: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2020)闽0205民初1201号民事判决。
备注二: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第551工伤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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