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扮嫖客 卧底揭黑幕 道义怎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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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时政评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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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制晚报》报道:5月8日上午,贵州习水官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习水县干部嫖宿幼女”案件进行通报。这一案件之所以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源于一位记者的正义揭发。否则,这个一年前就发生的案件至今不为人知。
陈强是《中国青年报》常驻福建的资深记者。他说,这次卧底习水县6天,经历了“从业22年来最艰难的一次暗访”。陈记者曾经上网查询这个事件的有关资料,网上一搜,相关网页要么已被屏蔽,无法打开;要么就是只有标题,里面的内容已被删除。在没有任何可以参考或提供线索的情形下,他于3月26日来到了习水县。通过与当地最了解社会生态的人接触,未能了解到详细的情况。无奈之下,陈强只有装成嫖客实施暗访。
在卧底混迹“江湖”的的那几天里,陈强发现,“学生妹”在当地已经成为时尚,有时甚至被当作招待外地客人的方式,因为她们“新鲜、干净,比较纯”。陈强暗访获得突破性进展是在到习水的第5天。经过与家长的沟通,陈记者了解了几位当事女孩受害的来龙去脉,他的心情久难平息:“每个女生被连环套在一起,就像传销一样。逼迫她们卖淫的坏人告诉她们,找到替身自己才能脱身,于是康倩找到了王清,王清又拖李瑜下来……”
经过6天的深入暗访,陈强觉得有必要亮出身份,和当地官方“摊牌”了。凭着多年的职业经验,陈强找到了习水县政法委书记,告诉他这几天暗访的情况后,这位官员只好把一份有关此案的汇报材料给他看。4月1日当晚,习水县政法委书记派警车将陈强送到遵义市。
4月2日,陈强在遵义赶稿,却对打电话来“关心”他的当地官员说自己“正在回北京的路上”。陈记者说,之所以“骗人”,是担心说客尾随,辛辛苦苦的采访就白费了。据可靠消息,事实上,和他一同采访的当地一家媒体后来就没能发出稿子。东方龙认为,陈记者这个“瞎话“是善意的谎言,有时候,斗智斗勇要讲究艺术方式。
事件的叙述到这里,读者应该注意到三个细节:⑴卧底暗访,可见取证之艰难,记者本该光明正大的采访,可是却要做福尔摩斯来查案。问题的关键是,当假的福尔摩斯在煞费苦心的侦破案件的时候,真的福尔摩斯又在哪里?这不应该成为一个悬念。⑵据陈记者介绍,报道中用到的事实,主要是引用一位官员提供的材料。这意味着,习水官方早就掌握到了一定的事实真相,但是,到底出于何种积虑没有及时向外界公布?这里,值得有识之士的深思;还有,网上那么多有关习水嫖幼案的帖子又是谁删除的?明眼人一看便知,莫不是背后有人“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故弄玄虚?⑶和官方摊牌之后,陈记者要和说客使用“调虎离山计”,这说明,“潜规则”无处不在,连号称“无冕之王”的记者也敬而远之,这是否属于权治大于法制的具体体现?是否人情世故要凌驾入真理之上?
陈记者在事后哭笑不得的说:“如果你不了解情况就去找官方,他们可能会忽悠你。如果你了解了部分点上的情况,再去找官方求证面上的情况,那么把握性就大了。”由此点出了某些地方政府的地方保护主义和个人功力主义仍然在大肆作祟。地方官员为了保护自己的乌纱,置人民的权益于不顾、置人民的生命财产于不顾,当道义与部门利益冲突的时候,某些官员就是死死抱住自己的既得成绩,而把道义和公理扔置一旁,任其处在底层的民众哭泣、哀痛、悲愤、嚎叫。
曾经记得有位权威人士说过这样一句话:“保护未成年人,我们无处中立,也没有资格袖手旁观”。东方龙很赞成这句充满哲理的话,真的,面对弱不禁风、涉世未深、需要保护的未成年人,我们没有任何理由置若罔闻、熟视无睹。正确的态度是要为未成年人寻求道义上的支持,可是,我们的万万个道义上的支持又能抵得上什么?我们的口头承诺又能踏踏实实给他们做点什么实际帮助?
事实上,就拿陈记者卧底暗访“习水嫖幼案件”这件事情来说,假如陈记者不是一位媒体工作者,假如他不“潜伏”下来,他不“忽悠”官方说客,他能揭露事件的真相吗?这需要引发广大读者的思考。试想,连记者还要做福尔摩斯,那么,普通民众又怎么能做得了福尔摩斯呢?东方龙呼吁,公权,唯有公权,才能发挥公权伟大的作用。任何践踏公权的行为都是可耻的行为,任何违背道义的做法都是漠视人性的做法,我们应该团结起来狠狠打击这种行为和做法。
面多大千世界里的诸多关乎民生、关乎道义和权益的诸多事件,我们每一个人都没有理由冷漠对待它。针对这个事件,东方龙认为,我们不单单知道这件事,还要想知道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知道其然,还要懂得其所以然”。每一个人都有理由知道,挖掘这样一个事实,为什么这样难坏了陈记者?如果有必要,陈记者可以再次卧底潜伏下来,突破更大的事实;或者,网友也可以做一次福尔摩斯,前去取证掌握第一手资料,弄清这个事件的原委,以警醒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