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场百年罕见的特大冰冻灾害,已经成为淡去的记忆。人们心中留下的,只是那足以融化坚冰的战天斗地的豪情和感天动地的真情。刘吉桂,一个十分普通的湖南衡阳农民,也因在这场灾害中倾情救助高速公路被困旅客而被千家万户知晓。近日,随着央视“对话”栏目对刘吉桂救人事件的关注,网上出现了大量针对农民刘吉桂救人收费的质疑,大有将其打入“假英雄”之势。笔者对此不禁心生感慨,如鲠在喉,于是也想写一点可能不着边际的文字,作为对一位平凡而又不平凡的农民的纪念。
最初通过新闻媒体了解刘吉桂时,笔者为之震撼的是他在那风雪夜的义举:听见汽车出事的巨响之后,他迅速赶到现场,砸破高速公路护栏,把四十余位司乘人员招呼回家,给他们端上热腾腾的茶饭。在随后的两三天里,他无条件地拿出了家里所有能吃的东西,腾出了所有的床铺,接待这一大群素不相识的远方客人。至于他的这些付出,需不需要回报,这应该是一个无须回答、无须考究的问题:收了钱,只要不是漫天要价,或先谈价钱再提供救助,就是非常正常、无可厚非的,因为他没有义务作出经济上的牺牲;没收钱,也是正常的,其境界显得更为高尚,但那些被救助者可能会遭受良心的谴责和道义的审判。俗话说,家贫出赤子,患难见真情。在这样的危难时刻,我们有什么理由去质疑一个农民行事的动机呢?
我们生活的时代,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是听着英雄的故事长大的一代人,故事里的英雄,那真叫一个完美:从小到大,找不出丝毫的可为人诟病的缺点。后来人们才发现,英雄并不是“道德完人”,传说中的“道德完人”几乎全部生活在书中、出现在故事里。即便如此,人们还是习惯于以过去的英雄模范为标杆,赋予新时期英雄以“道德完人”的使命。于是,当我们身边出现英雄孔繁森的时候,有人质疑他两次进藏的动机;当我们身边出现英雄文花枝的时候,有人怀疑她放弃提前获救机会是因为没有意识到严重后果;当我们身边出现救火牺牲的消防战士英雄群体的时候,有人还在质疑他们的业务能力;当我们身边出现了英雄刘吉桂时,就有人沉不住气说:你救人收钱了,怎么还能算英雄?真是“英雄”二字好辛苦啊!
所谓英雄,本与常人没有太大的区别,他不是专门为成为英雄而生的,他是因特殊条件下迥异于常人的义举、壮举而升华为英雄的;在战争状态下,英雄的造就甚至就只是一瞬间的辉煌壮丽。以刘吉桂救人事件为例:当一辆大客车不堪冰雪的折磨栽入高速公路边的水沟里,数十名乘客饥寒交迫、伤病缠身时,有可能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一是附近有村民过来围观,不是实施救助,而是趁火打劫,哄抢车上物资;二是附近村民过来围观,向被困旅客高价兜售食品和饮料;三是不由分说,无条件地实施救助。从道德层面来考量,第一种人应属于“缺德”,第二种人应属“见利忘义”,第三种人就是“见义勇为”了。刘吉桂显然属于第三种人,非英雄而何?要知道,在刘吉桂把数十人邀进自己的家中时,正是衡阳市城乡交通瘫痪、通讯不继、电力中断、粮食紧张、前景未卜的关键时刻,他能倾家中所有接待客人且不计回报,与那些囤积居奇发国难财的无良商人相比,与那些把一壶开水卖出上百元高价的村民相比,是多么的难能可贵呢?
我们树立英雄榜样的目的,是为了让更多的人成为英雄,而不是让人们视当英雄为畏途、视英雄身份为负累。古代有一则与孔子及其弟子子路、子贡有关的著名故事:子路挽救了一溺水者的生命,被救者送给子路一头牛以示感谢,子路收了。孔子评论说:鲁国人从此将喜欢救人于危难之中。无独有偶,子贡因为替一位奴隶赎身,得到官府奖励,他却拒绝了,认为做好事求回报不道德。孔子说:鲁国将不再有人愿做这种替人赎身的好事了。“子路受人以劝德,子贡谦让而止善”的故事告诉我们:任何事情只有符合常理、遵循价值规律,才可能被人接受;而看似高尚的行为,往往可能带来消极的后果。反观刘吉桂的遭遇,我们更加深切的体会到了古圣贤们的智慧。如果一个农民连施行义举受到适当的回报都会被口水淹没,当类似事情再次发生,还有谁愿意去充当这样的“英雄”呢?
是到了以平常心论英雄、以客观的标准评价英雄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