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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苗族状师龙浪奔(左二)与北京律师丁锡奎、马纲权、岳路献在湖南吉首。
前不久,本部落衙门公审一桩“黑社会组织”大案,涉案苗民因互称“大哥”、“小弟”被指控这种称谓具有黑社会组织特征。来自京城和当地的十多名状师出庭辩护:依法追究涉案人的刑事责任,我们没有话说。如若因互称“大大”、“小弟”而定为黑社会组织有失公平,对同辈年长者尊称“大大”或“大哥”是湘西苗民的习俗,实在想不出这种称谓与黑社会有多大关糸。
庭上,苗族状师龙浪奔很风趣地辩护说:我和我的当事人也是同一个村的,他也叫我为大哥,幸好被捉拿问罪的兄弟还有点良心,没有把我这个大哥供出来,不然的话我也和他一样成为黑社会成员,如果我也站在被告席上受审,就不能为他辩护了…… ”
法学人士认为,苗族状师龙浪奔这份语惊四座的铿锵陈词,可称独到压卷的头名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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