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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奎案搅出来的沉冤

(2011-07-21 17:11:38)
标签:

西部铭记

李德铭博客

杂谈

分类: 观察评论

李昌奎案搅出来的沉冤    这是一起因李昌奎案搅出来的另一个沉冤,云南省昭通市一起丧心病狂的杀人案,值得正义人士高度关注。

  2008年,在昭通卫生学校上学的21岁女孩吴倩,被一名叫赛锐的男子活活刺了27刀不幸身亡。
  2009年5月,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赛锐死刑。随后,被告人赛锐提起上诉,云南省高院将此案改判为死缓。吴倩的父母对此近乎绝望,他们为此四处喊冤申诉。  事发一个月后,昭通卫生学校出具了一份全校师生呼吁依法严惩凶手的请愿书。此外,昭通市认识吴倩的700余名老师、学生及吴倩所在村的父老乡亲,也联名写下请愿书,希望严惩凶手。

  2009年5月,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赛锐虽在被追捕过程中向警方投案,但他的作案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罪行极其严重,依法不应从轻处罚。辩护人所提被告人投案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成立,但请求从轻处罚的意见及其他辩护意见不成立。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赛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遗憾的是,拿到一审判决不久后,凶手赛锐已向云南省高院提起上诉。
  去年5月,被害人家属终于拿到省高院的二审判决书。判决书里提到,上诉人赛锐犯故意杀人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本应严惩。鉴于赛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此外,省高院还认为,本案系情感纠纷、矛盾激化而引发,对赛锐可酌情从轻处罚。赛锐属应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所以,省高院认定原判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量刑偏重。所以,省高院撤销原判量刑部分,判处赛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直到最近几天,在全民关注李昌奎案的同时,昭通市另一起丧心病狂的杀人案也值得正义人士高度关注。

http://blog.sina.com.cn/lm/z/gzlcka/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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