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家鑫在法庭受审
据报道,
5月26日,西安某高校5位教授在药家鑫杀人案宣判后,联名呼吁免除药家鑫死刑。参与联名的王新教授认为,多数人的义愤只是一种想法,不一定是理性的,不一定符合法治精神,有些人对真相不了解,很多细节并没看到。公众看到的都是煽动性的言论,药家鑫案的审理不是在一个很公平的舆论环境中进行的,舆论杀声一片,审判受社会舆论所影响。药家鑫有自首情节,有忏悔行为,有改造好的可能,他是个老实孩子。
在接受媒体访问时王新表示,这个事到现在必须有人站出来,我们五个人作为知识分子,为了不亏良心、为了良知必须发出声音,如果不表达观点,有可能良知的底线就会被突破。
5位教授联名呼吁免除药家鑫死刑的消息传开后,舆论一片哗然?!
关注药家鑫案的法学人士指出,药家鑫在交通事故中撞伤人不但见死不救,为了不让受害人找麻烦,既然凶残地朝受害人捅了8刀,致使本可救活的受害人张妙当场死亡。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严重。在维护法律尊严的问题上,谁为罪大恶极的凶手求情,谁就是丧失良知和丧失最起码的做人道德底线。不管有多少理由,别拿书呆子的感情为罪大恶极的药家鑫求情。
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2010年10月20日23时,药家鑫驾驶其父药青伟的轿车从长安返回西安,当行驶到西北大学附近大道时,撞上骑电动车的张妙,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在地上还呻吟,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药家鑫便产生杀人灭口之的恶念,随即从车内取出一把尖刀朝被害人张妙连捅8刀,致张妙当场死亡。杀人灭口后,药家鑫驾车逃离现场,逃逸时再次撞伤行人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
2010年10月23日,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
2011年4月22日,西安中级法院一审宣判药家鑫死刑,赔偿45498.5元。
2011年5月20日,陕西省高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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