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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纪的世界——中国篇(一百五十五)中国经济社会的五年规划(11·6)

(2022-12-21 19:17:50)
标签:

五年规划

十三五

网络经济

分类: 系统理论

二十一世纪的世界——中国篇

(一百五十五)

中国经济社会的五年规划(11·6

 

笔者按:网络经济无论是镜像、还是具象实体经济,就其社会价值的生产流通,以及其相应的“价格发现”、价格实现来讲,其实都还是一个社会生产关系的问题。而这个问题,也存在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两大社会领域。因为,无论再怎么镜像、具象产品,以及其再怎么进一步地商品化、货币化、资本化,如果不能通过价值生产,并实现价值交换、价值消费及价值分配,那么这些产品,还用来镜像、具象干什么呢?!

 

附原文:

 

国家规划与政府报告年度评述(第十一期)

2016-2017

基于实体经济与法内之地的网络经济

 

国家“十三五”规划在相关的第六篇拓展网络经济空间》中,是从构建泛在高效的信息网络”、“发展现代互联网产业体系”、“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和“强化信息安全保障”这几个方面,来诠释有关规划命题的。在此之中,笔者结合时下包括网络经济空间在内的、网络空间及其世界的经营建设及发展,着重从所谓的网络经济空间与实体经济及涉事法律的关系等,来谈一谈其对当今及未来我国及人类商品经济社会的现实空间及其世界的作用与反作用。

首先,是基于实体经济的网络经济空间及其世界。

再怎么吹得天花乱坠的网络技术及其拓展的网络经济空间及其世界,都是在人类商品经济环境或条件下的、包括其商品价值与资本价值在内的社会价值生产流通的产物。比如在人类商品经济社会最重要的价值及价格标的工具——作为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货币,其无论是从所谓的数字货币也好,还是到所谓的虚拟货币也好,其实它的价值流通及价格反映,都是“锚定”当今世界最为主要的通货及硬通货,为其基本的“估值”、“定价”标准或尺度的。还比如因所谓的法定或基础货币“超发”所导致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价格的飞涨;还比如基于相关经济体基础货币估值、定价的这样或那样的“代币”的发行融资等。再进一步地讲,无论是法定货币、基础货币,还是数字货币、虚拟货币,如果这些花样百出的、作为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不能“锚定”一个又一个具体的、能维系人类商品经济社会基本的生产与生活需求的商品,那么,它们的价值——甚至价格,又从会哪里来呢?

事实上,那些天花乱坠的、包括网络技术在内的种种新技术的创新发明,在人类商品经济社会的生产、生活范畴内,难道就能够离开人类在商品经济社会的、包括其商品价值与资本价值在内的、社会价值的生产流通,就可以“独善其身”地实现其价值——甚至其价格及其标的吗?难道离开了线下,那些大大小小的“线上”吹鼓手们,就真的可以实现一系列有关商品和资本的社会价值的生产流通吗?如果这些人,不是依靠线上的这样或那样的“技术”,去瓜分线下的那些人所生产、创造的社会价值,就可以得到这些人想要的商品、资本,那么,拥有这样般“伊甸园”的这些人,又何必还需要利用什么AI这类的“创新”技术,去服务这些人所必须去服务的现实空间及其市场和经济社会呢!

其次,是基于法内之地的网络经济空间及其世界。

既然,上述的事实或现实情况所依据的经济基础,对所谓的网络经济空间及其世界,构成了最为基本的存在与发展的物质与社会前提条件,那么,包括网络经济在内的网络空间及其世界,难道就能脱离包括人类商品经济社会在内的、现实经济社会的上层建筑,就可以“自由”地营造、并发展其包括网络经济空间在内的线上市场及其生产、生活环境吗?难道线下市场及其生产、生活环境所必须遵循的诸如政策、法律等社会规定,就成为人们“争先恐后”上线、而使相应的网络经济空间及其世界,“避险”般地成为源自于经济基础领域与上层建筑领域的市场规则、政策法规等要求的“法外之地”、“世外桃园”?

这显然不能。因为,现实市场及社会的这样或那样的所谓“维权”,就明确地告诉我们,网络经济社会及其世界的这般“零和游戏”,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不是你的、就是他的或是我的。而一旦在包括网络经济空间在内的、网络空间“犯了事儿”,无论是当事人是谁,都将或或将面临民事、刑事——甚至宪法——的法律鞭挞。其实在这方面,我们真的不需要太多的所谓“洋为中用”的法律创新,其实只要“古为今用”的对司法制度给予适应性改革,就足以从我国汉代的律、令、科、比的“现代化”中,将包括网络经济空间在内、网络空间及其世界的所谓“法外之地”,纳入当今中国及人类经济社会所需要的法内之地之中。如此,“十三五”规划所阐述的、拓展网络经济空间的法制及法治要求及其法理依据,也就在现实空间的实际中、也对网络空间建立起来了。

实体经济,是网络空间的经济基础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内之地,是网络世界的上层建筑领域的重要组成之一。假如,没有这样的基础领域、建筑领域的建设与完善,那么,所谓的网络空间及其世界,也只能成为虚拟经济、法外之地,又怎么能在现实世界的法定空间,管得了吃喝拉撒,做得到无法无天呢!更为重要的,是包括网络经济空间在内的整个网络空间及其世界,不过是人类利用科技手段,来拓展、丰富自身现实空间及其世界的生产与生活,提高其现实社会的生产与生活效率、质量的技术工具而已。如果,有人要以这样的技术手段,通过所谓的网络经济空间及其世界,来掠夺和“剥削”现实经济社会的人的、包括其商品与资本价值在内的、社会价值生产流通的权益,那么,通过现实空间及其社会的、从经济基础领域到上层建筑领域的斗争,来抗争和颠覆包括所谓的网络经济空间在内的、网络空间及其延展到现实社会的种种垄断及其特权,又有什么好怀疑、质疑的呢……

 

附件: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章目

 

第一篇 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发展理念

第二篇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第三篇 构建发展新体制

第四篇 推进农业现代化

第五篇 优化现代产业体系

第六篇 拓展网络经济空间

第七篇 构筑现代基础设施网络

第八篇 推进新型城镇化

第九篇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第十篇 加快改善生态环境

第十一篇 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第十二篇 深化内地和港澳、大陆和台湾地区合作发展

第十三篇 全力实施脱贫攻坚

第十四篇 提升全民教育和健康水平

第十五篇 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第十六篇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七篇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第十八篇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第十九篇 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

第二十篇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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